看汪曾祺写人写故事,觉得他笔调很轻,故事讲得看似平淡,却又写了很多,有四两拨千斤的意味。这里只谈两个吧。
一位是《鸡毛》里的金昌焕,喜剧性强。我刚看的时候还在想,如果他出现在现在的网络小说里面,会不会是起点文的男主设定。有一些怪癖;以为有女生喜欢立马写情书还附赠金戒指;情书被贴公告栏还不在乎。单拎出这段讲他的段落来看,又洒脱又有个性,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但细看这个人,他是冷漠无情,又自我的。他作为有文化的大学生,却去偷文嫂的鸡,连偷三只。他会不知道文嫂的贫穷吗?不会,可他还是做了偷窃的事。明明他在上大学的时候也有工作,有工资来购买,可是他非要去偷寡妇家可能作为生计的鸡,骨子里是一种冷漠,缺乏道德感。
他也是吝啬至极的。文中说他上学时不买纸,只在晚上拿剪刀去剪启事上的空白来用。大学前几年可能穷吧,也稍微能理解。但其实也很能看出他的性格来。去剪告事上的纸这种事是相当需要厚脸皮的,但凡脸皮薄点也想不到这样的方法。他不仅干了一回,而且做到毕业,毫无羞耻感。
至于他那桩风流韵事,看着洒脱,其实也是一种“普信”。女生看他一眼笑了,他就觉得女生喜欢他,并且立马写情书。说是情书,倒不如说是直接下聘书,连戒指都放了。这妥妥的一个“普信男”的写照啊。而且这个普信男为了增加自己的“魅力”,还在金戒指旁表明克重。是想表示自己对此付出的情谊有多真多重吗?
之后女生的回答也是狠,直接贴到了公告栏上,这也让我十分欣赏。金昌焕不在意这件事,因为他毕业就要去重庆工作了。我看到这,其实也很怀疑他写情书的认真程度。要说他不在意女生的回答,那何必写情书多此一举;要说他在意,那当着很多人面取回信和戒指这事,其实他也不在乎。后来我想,他或许只是觉得在毕业时顺带结婚也可以,正好有人喜欢他。当然这里的喜欢,是他主观意义上的认为,还是他的自我自大的表现。
金昌焕这个人物,看得时候觉得好像有点冷漠,但他做的好像也无关他人。但到故事结束,铺垫到文嫂丢鸡和最后的哭诉,感情就上来了,能感受到他是个多冷漠缺德的人。他无所谓地走了,但留下了被诸事打击的文嫂。
另一位是《故里三陈》里的陈小手。陈小手是一个极好的妇科医生,字里行间都能看到他的认真和专业,也正是因为前面的无数铺垫,在最后更让人觉得荒谬。
他只是在尽自己的医德,尽自己的努力,让产妇能够顺利生产。他不在意偏见,兢兢业业,哪里需要就去哪里,对酬金也是“看也不看”,就“装进口袋”,可见他当妇科医生还是有他的理想,是为了救死扶伤的理想在坚持。只是这样,就要因为偏见而丢了性命。结尾写到“团长觉得怪委屈”,看着更觉得讽刺和荒谬。明明是你请来医生接产,最后却以“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这样无理的要求而杀人,荒诞而又现实。
没有文化偏又想要靠有文化的人来解决问题,最后问题和人一起解决,愚昧无知,残忍冷酷。作者没有痛斥这个团长,只是进行了叙述,但整个故事却让我感到那个社会下,无知、偏见、强权的黑暗。
这两个人物塑造,落笔是浅的,但立意是深的。文章轻描淡写地叙述曾经发生过的事,看故事时甚至是有一丝好笑的。金昌焕那些怪癖,那个团长最后的一枪,是引人发笑,也引人深思的。
读罢,忍不住发问:怎么会有这种人呢?然后感叹,“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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