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围巾,是在2018年某上市公司年会上获赠的纪念品。
颜色本来很喜欢,是我爱入骨髓的宝石蓝。但是因为印上了这么几个明黄的大字,它看起来像个暴发户系了条爱马仕皮带,走到哪里都腆着肚子,只为了让人看见那闪闪发亮的皮带扣。
那几个黄亮亮的大字在提醒你:我送的哦,我送的哦,我送的哦;那显目闪亮的皮带扣在提醒你:我很有钱,我很有钱,我很有钱。
如此 ,只能沦为“纪念品”,从此不会再戴。我想跟我一样拿到这条围巾的人,他们多半也不会戴。
人们总想着把一件事的价值最大化。一个饭局、一个logo,一场会议,一次帮助 ,一次广告。。。
其实很多事情胜在故意的无意。
小就是大,少即是多。
假使这个logo文字印得并没有那么刻意、夸张,它的色彩跟围巾的颜色也相衬,那么我会经常围上它。围巾,就在于给人保暖。
每戴之时,必忆起所赠之境,它的价值则远远超越了被雪藏的纪念品,在我的使用中得到了体现。
要不然,落入衣柜某个角落如被打入冷宫的妃子,时间久了,早就被那莺歌燕舞环绕的“皇帝”忘得一干二净。
要么寂寞冷宫瑟瑟而死,要么以后混在一堆旧衣服里被当垃圾处理掉,连“纪念”都夭折。
当它遭人厌弃,连作为围巾的基本价值都体现不出,赠者,也就失去了所赠之意。
明明,我送你这东西,是要让你记得我呀!
物尽其用,才是物本身最大的价值。
假使一把笛子,两个人相争,你觉得它会归谁?
你会说,当然是归笛子所有者。
但是亚力士多德会告诉你, 笛子当然是归能用它吹奏出优美动听音乐的人。
笛子的价值就体现在能吹奏出动听的音乐,而不在于作为物品本身存在。
在日本大街小巷的饭馆面馆,门面的logo都不会特别地突出。
但它们却每每让人过目不忘。那种小而美的精致,体贴如恋人,让人欲说还休,欲走还留。
我常常驻足在那些不起眼的门店前,欣赏它们的着墨极少意蕴幽深的招牌。
如中国的山水画。
巧妙的立意胜过张扬的肤浅。
那些频繁刷屏的微商也如此。他们错把朋友圈当成卖场,以为刷得越多存在感越强效果越好。却不知使人厌弃大部分被屏蔽,离初心渐远。
物极必反。让人涨记性或永远记住的方式,是,入心走心而过目不忘,或者,润物细无声静待繁花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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