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经历里我人生中最轰轰烈烈的两场爱情,然后宣布我的关于爱情的多巴胺分泌完毕。
那一年我大三,没有理想,没有目标,没有男友平淡无奇。
先是一个周末我在女生宿舍门口遇到班里最帅的男生和最靓的女生,他们四目相对,剑拔弩张,我喊借过,要进门。他们没有闪开,下一秒钟,我被男生抓住,他或许对我说或许对那个女生说——我不记得细节——我喜欢你,咱们谈恋爱吧。我很认真的看着他,然后说:“你是认真的?”他愣了一下,点点头。然后我说:“那好吧!”
我和那个男生恋爱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校园,我遭到群嘲,甚至诋毁。我原本存在感极低,因为这件事,我成了系里的风云人物。
至于恋爱本身,当然要谈,吃饭,散步,聊天,送礼物。我非常认真,认真到不知道对方是否认真。直到有一天,我又在女生宿舍门口看到他和那个女生在一起对峙,女生在哭,我说借过。男生抓住我,说:“咱们分手吧——”我认真地看着他,问:“你是认真的?”他隐忍着装出一副难为情的样子,不知道该不该点头。我明白了,然后点头说:“好的。”
于是,我又被群嘲。
同寝室的大姐跳着脚骂了我一天一夜,骂完让我请她吃麻辣烫。边吃边骂,分不清到底是在骂谁。我的初恋就在这种又麻又辣又夸张的过程中结束了!
我只对一个人说过,我暗恋了那个男生三年。他拉住我的瞬间,我的肾上腺激素冲昏了我的头脑,那一刻,我失去了理智。
知道我这个秘密的人,是我的第二个恋人。
他比我低一届,我们同属于天文社。在一次天文社组织去山里看星星的时候,我们被分为一组。天文社有三个女生,另外两个据说比我胖,所以我成了天文社之花。据说因此,天文社日渐萧条。
我们分为一组,看星星看累了,就坐在石头上聊天,蛐蛐叫得厉害,困意袭来。他提议说一些有趣的事情打发时间,我绞尽脑汁,并没有什么有趣的故事,于是讲了我的初恋。
我讲的特别平淡,没有渲染也没有夸张,他却笑得打跌。不住的说我可爱。还说那个男生错过了宝贝。
那个晚上之后,他经常来找我,让我参加他的演出——哦,我忘了说。他是“孤独的甲虫”乐队的鼓手!——我其实对音乐没有任何兴趣,一开始碍于面子,后来也很喜欢。学别人在下面尖叫和吹口哨。
有一次,他对我说,别人演出完毕都有女孩送花,唯独他没有。我想了想,答应给他买花。2000年圣诞节,他们在学校操场演出,观众云集。结束曲后,我捧着花冲到台上,送到他手里。他拉着我的手,走到舞台中间,对着观众说:“这是我女朋友!”我被欢呼声和口哨声淹没,那一瞬间,我的心狂跳,我以为我遇到了书上写的死去活来的爱情,我像被点燃的烟花一样,爆炸得分毫不剩。
2001年元旦,他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他那天是为了让我的初恋的男友知道他错过了什么。
我靠!我瞪着他,冷冷地说:“我不缺你这么做!”
从此,丘比特与我挥手再见,再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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