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到了文艺复兴之后,才开始了真正的科学启蒙。
那么在这之前,人类一定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是的,那就是组织。
很多生物都有组织,比如蜜蜂和蚂蚁,高等一些的比如狼群。
再让我们把时间拉回到百万年万年以前。
刚刚站起来的人类并不是食物链的顶端,
虽然他们已经懂得使用火,和一些初期的石头工具。
当人们面对大型食肉动物的时候,仍然处于劣势。
怎么办?
协作。
这种对待猎物的协作,跟其他动物并没有什么不同,
似乎也很容易,即便是十几个人的小部落,
通过协作也能干掉愚蠢的大象。
但是当人类面对自己的“天敌”的时候,
简单协作就很难起到作用。
人类的天敌是什么?
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本身,或者说是“其他部落”。
部落战争的残酷,远胜于任何自然界的威胁。
因为其他部落的人类对自己的了解,并不亚于自己。
技巧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要想取得早期部落战争的胜利,唯一的优势就是人数。
早期部落战争中,基本不可能以弱胜强,以少胜多。
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早期人类社会是母系制度了。
想要生存,只能多生,再多生。
使自己的部落永远处于人数优势,
才不会被消灭。
然而,当部落成员多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
便产生了新的麻烦,即部落内部关系。
越小的部落成员关系越紧密,
而庞大的部落开始出现内部争斗。
有些人数较少的部落开始思考“组织形式”
部落变得更加“团结”。
于是,以少胜多的战例出现了。
《红楼梦》里王熙凤有一句话:可知这样大族人家, 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科学是用来攘外的,而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团结,才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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