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的书里讲了一个有名的电车思想实验,大致是:一辆真在通行的电车前方有五个施工工人,他们戴着保护性耳罩并且已经无法逃脱,唯一就他们的方式就是切换你手中的转辙器,但是这样一来,改变轨道的电车会通行在另一条道路上,而那条道路正有一个人在施工。那么,你会以这一个人的命来换五个人的命吗?
我不是想说什么博大高深的理论来讨论这个话题(当然,我也说不出什么博大高深的话),只不过,刚好想起了医院发生的一件事情(应该是会经常发生)。
有个病人,结肠癌晚期,全身转移,尾骶部及背部都存在或大或小已经严重到不可分期的压疮,全身高度黄染和水肿,肿到什么程度呢,总之是已经不能肉眼找到任何一根静脉了,当然也触摸不到。所以医生也无法给他用任何药,唯一的治疗只有吸氧。身上唯一一根管子是导尿管。家属也已放弃治疗。
一天天过去,呃…大概不吃不喝不用药了有二三天吧,身上开始渗水,看起来像组织溶解一样,你可以想象一下,就像是一个巨型冰淇淋放在床上,慢慢融化的场景。当然没那么夸张,只是像这种感觉。
很多临死的肿瘤病人一般都会先昏迷,然后深昏迷,但他很可怕,一直都是清醒的,即使他不能说话,但护士说,大伯,你知道的话眨一下眼睛。几乎没闭上过眼睛会对你作出反应。如果你看到这样的场景,其实会很心酸。这意味着他始终清醒清晰的承受着我们想象不到的痛苦。
家里所有的亲戚都到齐了,围在他的床边,盯着心电监护,泪眼婆娑。在他耳边喊,你安心走吧,不要再坚持了,太痛苦了。
那么其实,只要拔掉他的氧气管,他很快就能得到解脱。和不作为的在他身边看他承受痛苦,哪个更残忍呢?或许有人说,拔掉氧气管就相当于谋杀,那么还有一种做法,很多家属在病人快死的时候但还能在人间逗留一阵,会接回家中,医生甚至整个社会都是允许的,这个时候,家里也并不会有任何医疗设备。这难道算是一种谋杀吗?
安乐死到底能被允许吗?有人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或许病人只苦于不能开口,其实他虽然痛苦(而且你也不能感受他是不是真的痛苦),但其实他就愿意这样活着呢?那么你怎么知道他是不是并不想这样被你救着,毫无生命质量活着呢?毕竟子非鱼,但鱼却无法表达。
如果法律允许,你会积极的作为(拔掉他的氧气管)还是消极的不作为(看着他自生自灭)?
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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