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打开热点,有关《民商法》的两议题登上了话题首榜。
它不早不晚,在2020年中旬表决通过,一部历经66年之久的坎坷,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得以通过?回想一下2020年前后我们在各大媒体上看到了多少不公民权事件。
在诸多分编中。有关禁止性骚扰首先引起了我的注意:“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留意到这一条时,我首先想到了“房思琪”事件和鲍毓明案件,这两则性侵案前后在今年为大众熟知。《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黑箱》等一系列书籍也逐渐被关注。从大的方面来讲,当今社会对于女权的维护和重视正回归到良性轨道,即使这条长路漫漫。但以痛制痛的现实仍令我颤栗。林奕含,至今敲下这个美好动听名字,都会让我愤意难平,我相信很多人在她自杀之后有关她的事情才渐渐关注,只有处于道德极端的不幸发生,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反思,说来惭愧。而而人皮心兽的律师,利用法律的漏洞实施性侵,又一悲剧的上演再次刷新像我这类法律小白对于法的认知。确实,国家不存在完美的政策,但每个人都可以是修正和改进法典的战士。
新闻媒体在法典推动上功不可没。我们可以看到,第一时间的报道和给予足够的空间给每一位女孩都打了一剂预防针。而近年日韩影视方面也越来越倾向于道德和法律的人性探索,早在10年《熔炉》在韩国的热播,是性侵案第一次大众化地走进亚洲视野,推动了韩国法律地修订,也可以这么说,是其电影及小说引起韩民的集中关注和推波助澜,使得韩国光州警方再次着手对仁和学校事件进行调查。《白夜行》中恋童癖的可怕也给了每一位年轻妈妈对于孩童保护的新视角。
此外,离婚冷静期值得一提。首先,近几年国内离婚率的上升,一定程度上从侧面反映出女性独立意识的提高,在这项法编该不该制定的背后,除去大多数人讨论和关注的夫妻双方问题,也应该考虑到整个家庭的牵连影响。本人是赞成此条的设立。一个月的时间是各方面的充分考量,排除冲动因素,倘若自身是离婚的见证者或参与者对此的理解相信更加充分。在诸多平凡家庭,特别是农村地区,父母双方的离婚是导致孩子身心消极的重要因素。这和道德绑架无关,只是许多离婚双方低估的影响方面。在这方面,孩子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难以言说。
我们在纸质或是影视中多多少少都有看到家暴的情节,在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和诉讼离婚中,我们再次看到了法律的正义。正义不会迟到。
《民法典》的背后也体现了在此之前分部门立法和人民实际生活的脱离,原来一直存在的诸多问题不会倾刻消失,有可能会长期存在,就比如立法滞后于时代发展的问题。不过法律已在社会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事件中迈出一大步,相信有更加完善的法系。
剑和盾是华东政法大学的标志,诚然法律就是每个人的剑和盾,无论何时何地身为社会阶层弱势一方,当道德谴责已不足以实现利益公正时,勿忘法律为有且仅有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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