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办理退休手续,要求职工本人寻找原始材料的一波接一波。以前社保局是对知识青年、赤脚医生、民办学校、带薪上学等原始资料查的毕竟严格。必须与之相关的资料才给认可。如今这部分人基本退休完了。
最晚的一批知识青年也要在七十年代末结束,他们大都是五十年代的人。这几年退休的都是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人,有什么资料不全,也就是中间有单位调动情况的人员。但是以前因为档案整理不及时,很多材料不一定入档,搞得一些人员临退休,才被单位告知,需要补材料。作为员工,他们一般自己也没有摸过自己的档案,怎么知道自己的档案不全呢!
于是只好到原单位咨询查找。认识人的还好说,障于面子,原单位的人也帮忙给找找。不认识人的有可能就犯难了。资料可能找不来,还有可能受一肚子气。由不敢给现单位负责退休的说不去找,怕被穿小鞋。左右为难。
其实,以鄙人感觉,就是从上到下,对这件事的认知有问题。一这些人大多是固定工,都是交了养老保险的,即便是认同缴费年限,原来也已经认定过的,工龄是连续的。怎么到了人社局这一关,又要重新来过。真有点难为人的意思。
单位办理退休人员为难,职工本人也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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