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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杂志中的醍醐(图文原创,上)

那些杂志中的醍醐(图文原创,上)

作者: 励行书院赵智敏 | 来源:发表于2023-10-23 16:39 被阅读0次

若是时光真是年轮留下的模糊痕迹,那么在我十岁出头时,就已经模模糊糊地接触了一些充满神性的文字。

那时,我家既充满了积极上进的世俗氛围、又充满了清新小资的文艺气息,父母孩子大大小小,既对工作的业绩和学习的成绩追求不倦,又很迷恋音乐、文学、绘画、电影等各种文艺活动。在一个四线小城市下辖的某小镇、在小镇上农业银行某营业所的大院里,我们家这样的家庭实在少见,即便是换作今天,依然很少见——父母收入简蹙、家庭生活质朴的年代,我家还是从紧巴巴的生活费用里挤出若干资财,去邮局订阅了包括《人民文学》、《中篇小说选刊》、《十月》、《小小说》等期刊。每当邮递员把杂志送到,全家老少皆欢欣鼓舞,每日里吃完晚饭后,匆匆看上一段。待到难得的周末,全家人便有了整段的时间,各自捧着自己喜欢的杂志埋头阅读。日影有脚,在墙上,在地上慢慢走过,时光沉静、甜蜜,带着淡淡的忧伤。

我还有个熟悉、但说不上亲热的舅舅,工作生活在株洲,有时候,他会过来看看我们。每次到我家,除了给我和妹妹带些小朋友们喜欢的零食,还很喜欢把看过的杂志、书籍什么的带来留给我们。虽然舅舅现今已经去世,舅甥之间也从来没有特别亲热特别有感情,现在想来,舅舅也是个聪明绝顶、自学成才的“斜杠文艺青年”——虽然他的正职是精通工厂车间十八般武艺的“高级技工”,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制作家具、维修电器等各种手艺活儿,但是,舅舅骨子里应该是个文艺基因特别饱满的人,不然,为什么一个出没在车间里、整天与各种机床打交道的“高级技工”会那么喜欢读书、看杂志呢?

历史因由,舅舅、母亲、父亲等人并没有机会在那个年代接受正规高等教育,单是从“爱读书看报”这件事情上来讲的话,我们家族都算是骨子里的“文化人”呵!

顺便也把文艺细胞传承给了我,从小我就养成了极爱读书看杂志这个习惯。

所以才有机会,在十来岁就站在很高的起点上,接触诸如《人民文学》、《十月》等等这类相当“阳春白雪”的杂志,并有机会读到同样起点极高的作品。这些作品的绝大部分,早已化成骨肉、化成灵魂,成为我的一部分,但是,有些文字,是不甘于被凡夫俗子所轻易消化的,它们会以自己的方式在时光隧道里自由地穿梭往来,一有机会,便忽然出现,或当头棒喝或醍醐灌顶,让我在尽享文学之美的同时,看见山水,看见参差,看见自己。

忘了是八三年还是八四年,舅舅又到我家做客,临走的时候,随手把一本在路上坐车时一直看着的《上海文学》丢在我家。那是一本封面已经被撕掉、品相残破内容可疑的杂志,但对于我这个连在路上看见一张印了字的纸片儿都要蹲下来阅读一番的少年而言,绝不会随意放弃阅读的机会——对一本杂志或一本书最高的尊重,不就是捧着它认真地阅读、会意地微笑吗?翻开杂志,第一篇小说(对,就是整本杂志里分量最重、完成度最高的开篇作品)的名字映入眼帘:迷人的海——呃,好吧,不坏,但也不算好,平平而已。但是,一开始凝神细读,我便飞快地冲进了文字组合形成的“滑道”,被小说的叙事节奏挟裹着,一路呼啸而去,碰撞着、激荡着、纠结着、愤怒着,沿着“滑道”一路狂奔......好像根本停不下来!火石湾,五垅刺的海参,锋利的鱼叉,冰冷的海水和炙烫的火焰,老海碰子,小海碰子,肚皮上烤出的花儿,坚硬的骨架、牛筋般的肌肉、有弹性的皮肤和伤痕累累的身躯,坏海,抢硬滩,两代海碰子的明争暗斗、相爱相杀,用一生的时间来搏击、拼杀、夺取和寻求,为的是征服、战胜大海和自我......一个小中篇,情节简单,人物稀少,却用简约的结构、精巧的文字、异常丰富的细节,将我带到那个海天高远、波澜壮阔的世界,从而体味人与海、人与人、人与己之间,该如何互相征服、互相融合、互相成就的深邃意蕴。

我记住了迷人的海,也记住了作者的名字:邓刚。

是初中一年级?抑或是初中二年级?反正就在那个时间段,就在某个澳热的夏日午后,午睡起床,我坐在书桌前,在《中篇小说选刊》这本杂志上,读到了一篇名字叫《红高粱》的小说。

小说一开头,时空切换几个段落,便看到了这段文字:“……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当时忽然浑身上下一激灵,原本有些蒙昧晕乎的头脑犹如醍醐灌顶,一下自变得清醒灵动,马上激起了我看下去的兴趣。

半个下午,我没有挪窝,一口气把这篇小说读完,直到黄昏。细细读完最后一个字,已是夕阳西下、暮霭初降。恍然觉得,窗外的太阳如鲜血般殷红,我已是浑身燥热心跳加速汗出如浆,一呼一吸之间,喉头和鼻腔,恍若能嗅到血腥的气息……大概这就是所谓的“通感”吧,我只是看了一篇小说而已,但作者莫言独特的故事结构和高妙的书写手法,让我真真切切地领略到了什么叫“残酷叙事”、什么叫“意荡神旌”。如果说读其他传统大家的小说,时间长了总有些“平”的感觉,且大多只能让眼睛得到“读”的快感,那么莫言的小说一读之下,便觉得它绝对当得起“奇崛”二字,毕竟,在有限的阅读经验里,我从没有见识过这样的叙事方法和布局结构,也从没有哪篇小说像“红高粱”一样,唤醒了我如此之多的感觉,除了眼睛得到“读”的快感,我的耳边,仿佛能听到轿夫们粗野狂放的“颠轿调”、唢呐曲、以及子弹飞过高粱杆儿的呼啸声;感受最深的是浓厚的血腥气,它们由劫道者的血、大黑骡子的血、罗汉爷被剥皮之后的血混合而成,在我的鼻腔和喉头久久萦绕不去……小说读完后掩卷良久,迟迟不愿离开书桌,周身有种剧烈运动过后的疲累感,但又仿佛有从天而降的醍醐,让自己神志清明、壮怀激烈,有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辽阔和高远。

我记住了红高粱,也记住了作者的名字: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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