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突然感到自己被各种投票活动包围,经常有人发出链接,这是我的亲朋好友,请投他一票,而消息接受者或出于好心,或出于人情,投上一票,或置之不理。而至于投票的内容、评价的标准,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自然是没几个人去细看的。我不禁开始思考这种投票式民主,是否真的能代表公正呢?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其重要的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投票显然是实现民主的重要形式,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教育我们,真理是掌握在人民手中的。如果是单纯的少数服从多数,不考虑其他,投票看来是符合民主的精神,符合公平的考量。然而,事实绝非如此。
首先,从投票说起,我们姑且将投票活动分别两大类,一类是与投票者利益无关的,一类是与投票者利益相关的。对于与投票者利益无关的的投票活动,比如作文大赛评选之类,参与投票活动的大部分人群,则来源于被投票人员的社会人脉关系网,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自然,谁的人脉关系光,谁就能获胜。而对于被投票人的实力,则是居于其次。而对于与投票者利益相关的投票活动呢?最常见的就是,基层的民主选举活动。基层民主的投票式选举,牵扯到人情、利益、性格等多方面。人情自然也是居于前列,而在与利益相关时,村民或居民投票时又会考虑到是否选出的村干部与自己有过过节、是否拉拢(承诺一些利益或吃饭等邀请活动)等,最后才是,他的能力、为人处世的方式(太霸道也有相反的效果,有人因畏惧而选择,有人因畏惧而不选)。而更有些时候,不过是几方的利益争夺,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谁都是半斤八两。
其次,是对投票人的考量。投票人是否具备评选的基本素养?比如,专业的鉴定知识是否完备?基本的道德底线是否达标?是否掌握了比较充分的信息?等等。事实上,大部分的情况我们都是心知肚明的,只是谁也不愿戳穿。正是这种不管不顾的惰性思维才间接地滋生了不公正,使社会陷入一种恶性的循环中。而当你有一天也遇上这种不公正的对待时,呼天喊地也自然是于事无补。于我而言,要么不理睬,要么选择真正的实力派,如果你要求的恰好是我中意的,我乐于投票。
当然,也会有人说,人情练达即文章,人脉广也是一种才能。这点,我绝不否认,比如在选举领导者时,确实有考量为人处世的能力。我只能说,这只是其中一个标准而已,没必要本末倒置,而对于人脉关系不参与的评价标准中,或者借助亲朋好友的人脉关系中,这种行为更是为我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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