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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作者: 荰野 | 来源:发表于2017-01-19 15:15 被阅读43次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文/荰野 �

    化学老师曾经说过:硫酸具有极强的腐蚀性,但是它是甜的。(−_−#)


    事实上,味道记忆比起一切感官反应都要来得深刻。

    比如槟榔味的长沙,热浪氤氲在每一条街道上空,风艰难地行驶着,夹杂着一丝甜香,微弱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习惯。

    比如酥油香的拉萨,粘稠的、温暖的,生命所感受到的最初的世界全部。再比如上海的甜、四川的辣…

    闭上眼睛,轻而易举就能够想起来。 � 喜欢一个地方,单是‘吃’,一个理由足矣。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那么喜欢一个人呢?长相、性格、才华、家世…如果你想听,我还能列举出一百条给你。

    但是要继续交往,恋爱,结婚,那就有点麻烦,你得考虑的因素就更多了。

    或许有人会说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差距,体重不是压力,性别没有关系,若是两情相悦,统统不是问题。

    这句鸡汤不知救赎了多少痴男怨女。

    但恕我直言,就算你爱到用尽‘洪荒之力’,有件事情,你还真不能将就!

    那就是——吃!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 不太清楚其他父母的相处模式,可我家那两位——吵!

    一言不合就吵的那种!

    小时候我甚至以为爸爸妈妈根本不是因为相互喜欢而在一起的。

    直到我慢慢发现,这居然是他们享受着的奇葩的相处模式。

    因为不管吵得再凶,爸爸一定会回家吃饭!他在外面根本吃不饱,也吃不好,因为我妈做菜无敌好吃。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很遗憾,正如没有遗传到妈妈的双眼皮一样,我也没有遗传到她的厨艺。

    但比起这个更遗憾的是——我挑嘴。

    别忙着对我说教,我恰恰觉得这并不是什么糟糕的事情,正如你们也同样有着不喜欢吃的东西一样平常,我只是不爱吃的稍微多一点而已,但这不妨碍我热爱生活、积极向上有爱心。 �

    别的女孩子二十多岁,打瘦脸针开眼角,减肥化妆买包包。

    而我的二十多岁,集结宿舍闺蜜从新校区回老校区三个多小时公交车,只因为‘那家太好吃了’。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女孩子的友谊巩固于:有一个同样讨厌着的人和一种同样喜欢着的食物。

    毕竟没人跟你分享好吃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没有之一! �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起某个前任,某次约会,打扮得美美的,拉他到我最喜欢的那家店吃饭,点了最喜欢吃的菜,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但是…

    ‘你也快吃啊~点那么多好吃的呢。’面对吃了几口就停下看我的男票,我的内心是感动的,如此体贴,知道是我爱吃的,宁愿自己不吃也让给我。

    ‘这些我吃不惯,没胃口。’

    excuse  me??? �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我想没有哪个民族像我们一样爱吃,不然你以为谁能创造出食物掉地上五秒之内捡起来还能吃这样的理论?

    红白喜事,吃!

    升学毕业,吃!

    求人帮忙,吃!

    接风洗尘,吃!

    看完山海经我才算弄清楚,那么多上古兽禽为什么都消失了,整本书描述的都是教你遇上不明生物时该怎么烹煮才好吃,每种生物的口感如何…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想想也是,十二生肖里,除了龙,其他十一个都上了餐桌,而唯一能够证明龙不存在的佐证也就是:没有任何图文记载了龙的烹饪方法。o(╯□╰)o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既然这辈子唯一拿得起放不下的就是筷子!那么两个人在一起,说到底就是,余生我们一起吃。

    在一起吃饭都不能开心?

    那么,劝你考虑。

    � 大力和啊遥是旅行时候遇见的朋友,他们因为登山相识、相知、相爱,充满默契也相互理解。某次困于荒野,没有丰富的食物,我们无聊到靠描述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这种事情来试图摆脱饥饿感。

    一圈人瑟缩在一起,极尽全力去描述那份记忆里的美食,大有‘来啊,互相伤害啊!’之势。

    直到轮到他们,两人相视一笑之后,大力开口:我们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是在雪山上吃的一包过期方便面。

    那时候挑战一座8000米,我俩掉队了,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废弃营地,要知道,在那种时候,补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点热量都决定着我们能不能活下去,可是营地似乎接待了不止一批我们这样的倒霉蛋,明显的翻找痕迹让我们渐渐感到绝望。

    可是我们居然幸运地找到一包方便面,在生存面前,谁还去管该死的过没过期!

    毕竟孔子曾经说过:识食物者为俊杰。(孔子:我没说过! )

    子曰:识食物者为俊杰

    � 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如果是你的本命,即使不远万里的旅程只是为了吃个正宗的小吃,也觉得无比刺激有意思。但不能与你共享美食,那这个人即使再完美,抛弃了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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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荰野:富兰克林读书俱乐部专栏作者,原创手作设计师,自由撰稿人,旅行爱好者,如果把画布换做陶土,把首饰常规打乱,是不是风景也会变得不一样,既然不愿意平凡,那就选择疯狂!(新浪微博:@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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