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是我们优秀的传统。
“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这些是孝但前几天我们学到的“二十四孝图”中的“郭巨埋儿”、“老莱娱亲”等是一种过分了的孝。
于是我把孝分成了两种
1.不过度的孝
如:“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黄香扇枕”“上书救父”等等。晋朝时期,有个叫王祥的人,心地善良。他幼年时失去了母亲。后来继母朱氏对他不慈爱,时常在他父亲面前说三道四,搬弄是非。他父亲对他也逐渐冷淡。王祥的继母喜欢吃鲤鱼。有一年冬天,天气很冷,冰冻三尺,王祥为了能得到鲤鱼,赤身卧在冰上。他浑身冻得通红,仍在冰上祷告求鲤鱼。正在他祷告之时,他右边的冰突然开裂。王祥喜出望外,正准备跳入河中捉鱼时,忽从冰缝中跳出两条活蹦乱跳的鲤鱼。王祥高兴极了,就把两条鲤鱼带回家供奉给继母。着是不过度的孝。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所以我觉得这个孝是美好的。
但是,还有一种过分了的孝。
2.过度了的孝
如:“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等。汉朝。有个姓郭名巨的人,家里很穷苦,有个幼小的儿子。郭巨的母亲常常把自己吃的东西分给孙儿吃。郭巨因为家里穷得不能够奉养母亲,现在儿子又要分母亲的食物。想了一个办法。等着儿子走出的时候,到母亲那里去进食物。年迈的母亲总把食物留给儿子,郭巨便要将儿子给埋了。郭巨说。你不要惊动了母亲,儿子可以再有的。母亲是不可以再得的,何不把儿子埋葬了。郭巨的妻子不敢违背丈夫,在地上掘坑。到三尺多深,正要将儿子扔进去,忽然地里有一釜的黄金,上面有字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这个人为了自己孝顺母亲,就把自己的儿子埋了,这离孔子说的“孝”离的越来越远了。孔子的“孝”是建立在“仁”的基础上可“老莱娱亲”、“郭巨埋儿”有“仁”吗?所以,我觉得这个孝是扭曲的。
那么我们心中的孝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又可以做到哪里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