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靠近我的,写诗都越来越厉害;凡远离我的,写诗也越来越厉害,除了那些放弃了的。
诗与思
——论哑子的两句诗
首先是一个人醒来
开灯
然后叫醒另一个人
——哑子
一个人在夜里醒来,四周一片漆黑,他孤立无援,他需要依靠,需要安全感,他需要叫醒另一个人,然而在叫醒另一个人之前他要先开灯,让自己置身于光亮之中,唯有如此,他才能叫醒另一个人。
他对光亮的需求胜过了对同类的需求。
其实,首先是茫茫黑夜,然后才是有人醒来,也就是《安提戈涅》中的“莽苍万景,而无苍劲如人者。”
是什么让他醒来呢?
就是作为人的一种本质,也就是苍劲者。(参见《形而上学导论》150页)
第一个人是自己醒来的,之后的人是被叫醒的,醒来之后就处在光亮之中。“在世界黑夜的时代里,人们必须经历并且承受世界之深渊。但为此就必须有先入于深渊的人。”(《林中路·诗人何为?》243页)也就是先醒过来的人。
鲁迅曾经困惑要不要叫醒身边的沉睡者,一起推翻铁笼。然而如何叫醒他们呢?那得要说服他们,让他们相信你,相信他们处在沉睡之中,你需要开灯,需要一种光,不论是真理之光还是虚妄之光。
而这种光一开始是对黑夜的对抗,诗人一开始是罪人,他需要借助语言赢得自身的合法性,让语言作为一种亮光照亮一块空地,让后来者身处在明亮的合法的空间中。这非常有佛家“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意味。
诗人用平淡而克制的语调来描述了这一富含深刻哲理的情景。
当然诗被我做过较大地改动。
哑子说他并没有写这些,他写的只是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一件事——醒来;开灯;叫醒身边的人。
那他为什么要写这件事呢?
这样一种无意或有意的行为能不能足够地表明他对这件事有着一种特别的感知。
首先是感知,其次是表达,最后才是理解和阐释。
极其平淡的口吻,极其平通的事件,我第一眼看到便被震撼了。
因为我了解一个人在黑夜中醒来的感觉,我铭记于心,我感受到过那些先行者,看到过那些亮光。
而作为没有如此经验的人,这些句子只能是一带而过了。那么诗歌的艺术性仅仅只是栖身于这样一种读者的经验之中吗?
来看第二句:
一颗星星爱我,很遥远的爱我。
——哑子
一颗星星的光是非常微弱的,向四周散开,到达遥远的地面,而夜里星星总是成千上万的出现。
诗人说:“一颗星星爱我。”
星星的爱通过微弱的光来传递,一颗星星与作者之间的联系极其微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然而两次“爱我”,再加上对距离——遥远——的确定,可以清楚诗人不仅感受到了一颗星星对他的爱,而且非常确定这种爱。
那么在读这一句诗时,读者又感受到了什么呢?
是诗人的一种品质——敞开性。
海德格尔的弟子列维纳斯说:“爱不是指向性的,而是从自身溢出,径直涌入敞开者。”
他的敞开性大于人们,他才接收到了那微弱而遥远的光亮,他才接收到了那被我们忽略不计的爱。
敞开性作为光亮的基础,唯有敞开,光亮才能进入其中,事物才得以栖身,敞开也因此作为了人苍劲之状态,不停地接收新事物。
诗歌的艺术同样栖身在了作者的自我表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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