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点什么东西,给自己。
从一说起,我想先说自己能考上大学这件事情。
从出生起,我就被当作“假小子”养,黑黑的皮肤,浓重的眉毛,方方的脸型,再配上短短的乱发。甚至我一度觉得自己还有点“酷”。上了幼儿园,我开始展现自己的“魅力”,所有的男孩子都愿意跟我玩,我想就是因为我的帅气吧。自然而然地,我成为了他们的孩子头。奥特曼风潮席卷时,我的英雄梦也被点燃了。于是在女孩子们都乖乖午休的时候,我披着毯子站在桌子上扮演奥特曼,一群男孩子在下面俯首称臣,感觉自己武力值爆表。再后来呢,被我们的班长告到了老师那里,我的弟兄们倒也义气,纷纷出来为我背锅,几乎都要上演催泪苦情大戏。打那以后,我就顶烦我们班长,小气巴拉,发誓与他势不两立。之后我又发现他很让人讨厌的一点,,特别会吹牛,甚至吹的比我都厉害。有一次,他竟然当着全班的面说,自己天天早上吃的是敌敌畏炒鸡蛋。说完之后,全班都惊呼厉害,尤其是那些不懂事的小女孩子们,当然除了我这么“酷”的人又有谁能一眼看穿他的谎言。让我担忧的是那个牛皮让他成为了班里的“风云人物”。我的霸主地位开始动摇,顶着毯子扮奥特曼的时候也没人看了。玩啊疯啊,时间也快,我想升了小学,我应该又能重拾魅力。
然而事实并非我想的那样。鉴于爱玩的劣根的已经种下,到了三年级已经10岁的我还是没有要认真学习的念头。我顶烦老师上课的念念叨叨,老师也极不待见我的爱玩吵闹。所以,个子小小的我总是坐在最后一排,跟我同桌的是班里个子最高的阿芳。我还是依旧的帅气,短短的头发,只是已经没有人愿意做我的小弟。莫名其妙的,阿芳做了我的朋友。阿芳和我完全不一样,个子高高,有着白皙的皮肤,舒展的额头和长长的马尾。不过有一点我们倒是一样,我们都是觉得上课神烦的倒霉孩子。阿芳是个插班生,很社会,听说是留级重读。懂得比我多得多,聊天的时候,大多是她说我听,其实我并不是不想说,我只是觉得不予置评和沉默寡言的我会更“酷”。
几个月后,年级进行了一次合班,5个班合做3个,班里又插进了很多其他班的同学。这其中有一个叫阿文的男生,跟爱玩的大家不一样,他总是安静的低着头看书学习。就因为跟大家的不一样,他悄悄地成为了大家眼里最“酷”的人,尤其是引得一大堆“不懂事”的女孩子们奉之如神。我开始有点失落,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酷酷的人不是应该带领大家去完成拯救世界的重任吗?为什么我开始失去了光辉?我问阿芳,阿芳说:“额,或许你该长大了”。果然社会得很,社会得让我听不懂。好吧,连阿芳也开始有点酷……
开始找回自信是源自于六年级英语课的一次考试。Jesus!从不学习的我竟然干掉了班上所有人考了第一。老师一脸不相信,让我上讲台听写单词。呵呵,这难得倒我吗?干净利索,毫无差错。从讲台到我最后一排的位置,我昂首阔步,虎虎生风,足足走了2分钟。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真是酷毙了!是的,毫不谦虚的说,我在英语课上就是有天分。虽然我还是觉得上课神烦,还是觉得老师念念叨叨,不过这不影响我学好英语。
阿芳告诉我,她要走了,要去搬砖了。
纳尼,女孩子搬砖,我一脸惊讶,那你很酷啊!
她长叹一口气,很社会的说,你还不懂。
是的,我怎么可能懂呢?你又不跟我挑明了说……
她走的时候我不在教室,我很生气啊,我不想理她啊……其实我是害怕,她走了我跟谁聊天呢?谁陪我坐最后一排呢?
小学接下来的时光我都印象不深了。
最后想谈谈“酷”这件事情,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小时的想法真是幼稚的很。这是一种执念,非要争出一个高下,这也影响了以后的我,直到现在,也好也不好。小时候,我的观念里,坐最后一排和搬砖都是很“酷”的事情。现在你问我,我一定不会那么肯定告诉你答案。
我再没有听到过阿芳的消息了,她究竟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在最后一排的时光里,她待我确实真诚,可惜的是,当时我还不够社会,听不懂她的话。但是,活得够社会了,谁不会再想犯点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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