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芳华》之前,原著看了一遍半。
电影刚开始出现了小曼偷穿丁丁军装拍照寄给爸爸,嗯,电影的确是改编了的小说。原著里小曼的父亲在她四岁时因为被“右倾”埋伏,又被妻子放弃而自杀了,也并没有偷穿军装事件。但这一事件和衬衫事件一起,加快了小曼被文工团集体嫌弃的节奏。电影略去了小曼种种因为小时候在继父家里不被待见而变得谨小慎微的习惯细节,所有童年的苦,都以小曼进了精神病院之后,刘峰去看她时,由小曼的医生解释小曼成了英雄却疯了的原因的一席话而概括。
因不想给母亲添堵而离家的小曼,满怀对新生活的期待和渴望。
在文工团被所有人抛弃的小曼,我想支撑着她的,是刘峰托举她的温暖。
1978年小曼替代受伤的战友演A角,因为高烧被团长表扬,舞台上的小曼面对两千的军马和骑兵,眼含热泪无比用力的敬了一个军礼。
可因为小曼的高烧是装的,被处理到野战医院,团长的军大衣上披着雪花,宣布完这项决定后解散队伍,小曼站在原地,嘴角泛起轻蔑的笑容。蔑视这个能在一瞬间把战友捧成掌上明珠,也可以在一瞬间对战友口诛笔伐到抬不起头然后轰出这个集体的同伴们,好像这样就能够让这个团体高尚而清净。
这本来可以是小曼的新开始,可团长让这次的A角彻底跌进了失望的冰窟窿。小曼离开文工团,进了野战医院,结婚一年,丈夫牺牲,刘峰断臂,自己进了精神科,一病三年。小曼的命,怎么这样苦。
原著更苦,电影里的结局,三十多岁的小曼和刘峰重逢然后互相陪伴到老。而原著里,对小曼病愈后到六十岁的所有交代就是和刘峰通过一些信,见过几次面,刘峰晚年得了肠癌,小曼悉心照料三年,然后送走了刘峰,自始至终,小曼对刘峰的爱既苦又压抑,同时又那么忠贞不渝,可到最后,这个外号雷又锋的男人对小曼的所有好都是因为他是雷又锋。
“一直不被善待的人,最能发现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小曼啊,你这一生,所有幸福的开始,都是从那句“能抱抱我吗?”开始的啊。
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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