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迎战深圳的比赛中,易建联上演回归首秀,并且赛前按照篮协要求换上了联赛指定赞助商的李宁球鞋,但第二节开始不久,易建联在比赛中突然将李宁球鞋脱下,光脚走回更衣室。此后剧情更是先后反转,阿联先是穿上耐克球鞋准备回场,但是被技术官员拦下,不过过了一会他还是重回赛场。易建联表示,由于当时脚部不适才引起情绪波动,愿意接受处罚。(新浪新闻11月3日)
易建联说因为李宁球鞋不合脚,才光脚而去,这当然可以理解,因为鞋合不合脚只有脚才知道,而为了比赛中正常发挥,想换上耐克球鞋也是正当之为。但是,鞋合不合脚,这没有明确的标准,完全是个人的感受,因此,对于“合不合脚”,无论如何解读,都会在软性范围之内。然而,球队与赞助商之间的协议,却有明确的要求,那就是必须要穿李宁球鞋,这是一种清晰的硬性契约关系,而对于这种契约,其实也已经明确地写进了球队与球员的权利与义务中了。
就任何球队来说,赞助商都是不可或缺的生存命脉,尤其是在中国篮球还没有形成品牌绝对震撼力的时候,每一笔赞助都来之不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个大赞助商加入其中,那当然就会成为球队的幸事,因为它给球队和球员解决了基本的生存问题。但是,赞助是有条件的,收了赞助商的钱,就要按着双方协议契约来履行,面对双方已定的契约,哪一方面都不能随意更改,也不能在履行时打折扣,这是世界体育赛事都普遍遵守的事。
易建联与球队之间的关系,也是这种有言在先的契约关系,既然加了入这个球队,就等于自愿接受了所有的权利与义务,就要不折不扣地履行才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应当存在着任何借口。尽管那双鞋可能真是不太合脚,但比赛之前热身的时候应当提出来,提前说出来可能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况且,李宁球鞋到底不合脚到什么程度,是不是真的到了不能穿的程度?当然,这也只能是易建联自己才能说明白的问题。
球队与球员之间的关系,也犹如“风助火势,火借风威”的关系。一个好的球员,确实能带动一只球队的声誉,而一个好的球队,也确实能给球员带来施展的平台。从这个角度来说,二者的密切配合,才会取得双赢;但是,赞助商是实现所有一切的基础,没有了赞助商的支持,一切都是空赢,球队生存不了,球员也生存不了。因而,球队与赞助商之间的契约关系,当然也需要每一个球员表现出来,否则,一只失去契约信誉的球队,就走不了多远。
但是,这次事件之后,易建联表示,由于当时脚部不适才引起情绪波动,愿意接受处罚。这样的表态比较让人欣然,因为接受处罚也是一种履约形式,况且,对违约责任方的处罚,本身也是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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