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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祖父就在放羊。邵寨塬上自古流传下来的规矩是,一天只吃两顿饭。同样,牧羊、放牛、喂猪也是一天两次。那年头,这些都是农民的正业,除了种田,参与农业,再就是放牧,参与畜牧业,做其他的,如开商店,干买卖,对农民来说,都是副业。邵寨塬上对此有个专有名词,就叫做“搞副业”。
既然是正业,那么肯定是先做事,再吃饭,所以一般情况是祖父去沟里放羊,祖母在家里做早饭。
祖父是远近闻名的放羊老汉,唯一与陕北放羊老汉不同的是,他不唱信天游。在电视剧《血色浪漫》中,刘烨饰演的男一号钟跃民就是向陕北放羊老汉学唱“信天游”。钟跃民骨子里存在不安分的因子,他的三次恋爱全都无疾而终,最终还是走上了那条常人眼中的“不归路”。这点跟贾宝玉很是相像——放着家里的“娇妻美婢”不管,最终悬崖撒手,出家做了和尚。
钟跃民喜欢并且钟爱陕北的信天游,喜欢那种自由自在,丝毫不受拘束;喜欢那种肆无忌惮,苍凉连接远古;钟爱更为广阔的天地,那里才能盛放他自己这枚个体;钟爱永到不了的远方,那里他不羁的灵魂正在等待身体归来。一句话,钟跃民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人。
1957年,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创作了小说《在路上》。这本书问世后全球再版300余次,被译成40余种语言,入选《时代周刊》“英文小说100强”,被视为探索个人自由主题的小说。
《血色浪漫》是中国作家都梁2004年的作品,“在路上”这个大主题、大命题,中外两位文学大咖熠熠生辉,交相辉映。都梁,我们极为熟悉他的影视作品,诸如《亮剑》《狼烟北平》等,都被搬上了大荧幕,深受观众的推崇与喜爱。
祖父喜爱秦腔,有个半导体收音机,安装四节一号电池,晌午饭之前枕着砖头一样的瓷枕休憩时收听《秦之声》栏目,或者单田芳、刘兰芳的评书。
我们早饭是上午10点半以后才吃,因此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就得打羊下山。这个人往往就是我的祖父了。如若遇到祖父有事外出,那就只能是父亲、叔父或者祖母了。
看过《平凡的世界》的人都知道,有“西北锤王”之称的孙少安自从开办砖窑挣了点钱之后,其妻子贺秀莲就一直闹着要分家。其实我们那时候也分家了,祖父祖母住坳里的房子,我父亲一家住塬边的窑洞。邵寨塬上把分家叫做“另家”,需要社里同意,村民见证,并且在德高望重、老成持重的“硕儒”安排之下,体现一个公正、公开、平等、合理的原则,按规矩,按需求,充分尊重双方意愿,分配生活资料,也就是家产了。
但所谓“分家不分亲”嘛,那时候羊群是家里最为重要的财产,当然全家得为之服务。
我记得20多年前的一个早晨,就是祖母带着我一起放羊。那时宿雨已过,但枣树叶子上还残留着露珠儿,晶莹圆润,闪闪发亮,折射阳光,反射出七彩夺目的光晕来。
邵寨塬上的规矩是要隔离开羔羊,即放牧成年羊,将小羊羔留在家里。于是家里院子的各个角落,到处都留下了它们细碎的蹄印。这些幼崽,如同人类的小孩一样,仿佛身上有着无穷的精力,玩耍起来没个尽头,赛跑、踢踏、摔跤、撕咬,明火执仗地干架,只要主人不出面干预,那可真是不死不休。
每次短暂的分别,真乃听者落泪,闻者伤心。小羊羔咩咩咩地一直呼唤,清脆、稚嫩、难过、委屈、绝望,羊妈妈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主人往往极力劝阻——用鞭子赶回羊群。羊群首领,也就是“领头羊”,也算久经风霜,果断选择熟视无睹,毫不留情地带领大部队向着目的地进发。最主要的是肚子饿得咕咕叫——自己都没吃饱,哪有奶水喂养孩子啊。
有些机灵小鬼经常趁着现场大乱,主人无暇顾及时偷溜出去。这样产生的不良后果有很多,第一,容易发生踩踏事件,特别是在下坡的时候,导致羊羔受伤;第二,羊羔好奇心强烈,容易离开大部队,产生走丢现象;第三,羊羔对周围环境不熟悉,容易误食毒草,或者被毒蛇咬伤,或者坠下悬崖,再或者掉入窟窿,等等。
将羊群赶回圈里时,我发现少了一只小羊羔,于是就开始找,沿着出去的路和返回的路,都没听见孱弱的羊叫声。全家人很是着急,羊妈妈也是悲鸣不止。直到晌午饭吃过了,我才在不远的一处窟窿内找到了它。彼时它饥寒交迫,浑身发抖,嗓子嘶哑,都没力气叫喊了。
就这样,我成了一只羔羊的救命恩人,然而后来呢?没有后来,它活了下来,当然也没有对我表示感谢,也许它说过了,但又有谁听得明白呢。最后,长大了育肥了大概被人买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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