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生为女子,总是会更关注面貌一些。我也不例外。曾经,它让我被起外号,让我留着长刘海试图遮住它。它与我共存,我只能爱它,甚至自嘲地说“正好,和右眼角的痣一起成为印记,丢了也能找回来。”我知道,我已释怀,并接纳了它的存在。。
以下正文。
月末,联通公司办事员打来电话通知:宽带到期,该续费了。
恍然。真的忘得一干二净,脑子里一些印象没有。咨询了续费标准,需要准备的证件,以及办理方式。
需要拍半身照。后置摄像头,不能戴眼镜,脸要全露出来,和照身份证一般。用手机找了诛多角度和背景,总算拍出几张能看的,选了最清晰的,发送,线上办理,期限2年,24个月。
照片中,那道疤放大镜般显现。它在我的左眼角下,竖向排列,比周围的皮肤略红。隐约看得清针脚的印。细算下来,从做手术那年到现在,也有30年之久。那时老家人以及医生说的“过3个三伏天就好了”,就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安慰年幼的我罢了。
忍不住伸手去抚摸,它不平整的棱角,那枚石子随风而来的急切,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在新落成的家里,一枚石子留下隐患
你要问我具体哪年,我真的说不清了。总觉得自己的记忆,缺失了一部分似的。
只记得那天,有不少同村的小孩子在院子里一起玩,那时家里的新房刚盖完不久,喝水的井刚刚打好,有一个挖井而需的土堆还没有清除,家里的大门还是朝南开的。爸爸在园子里干活,妈妈去了地里侍弄庄稼,对了,那时我们家里会种黄豆、谷子、黍子等粗粮。
那天阳光应该不错。唯一不和谐的,大概就是那个“罪魁祸首”了,他嫉妒同伴不和他们兄弟俩玩,觉得被孤立不甘心,于是就站在我家的门外,抓起一枚石子丢了进来。
也许他也没想到吧。我恰恰好就站在那土堆上,像是准备迎接这一击。挺准的,眼角痛得我哭了起来,爸爸过来看看,见无大碍,也便没有过度声张。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绝不会因为孩子之间打闹而出头,甚至更多的时候,他言传身教告诉我们,不要惹事,要自保。
接着说。阵痛过后,我也把这件事忘了。依然不和他玩,依然没心没肺,直到上了学。慢慢的,眼角下开始有个瘤鼓了出来,我长,它也长,速度还挺快,已经开始影响我的视线。
90年代初的村子,路是土的。医院还叫卫生院。没去过县城没去过城市。父母带我去了当的镇医院。
挺破的。记忆中,那时农村抓计划生育挺紧的。在我前面的就是这样一个手术。轮到我,进手术室,打麻药,醒来,那个小瘤被割掉了。医生叮嘱7天不能运动,以免感染。
事实上,手术中就感染了。回家的我也待不住,跑去和小伙伴们玩,每天眼睛周围包一圈白纱布。7天拆线,有明显的化脓,我听到了医生的埋怨和可惜声,我们还是寄希望于,没事了。
卷土重来,二次手术之路
过了一个夏天。它卷土重来,势头更凶,且比之前体积大,坠着眼角,很不舒服。
爸爸说,去市里吧,找个大医院。
我的二姨在那里。我跟着爸爸上门求助。找医院,化验,确定手术方案。姨父是转业军人他希望我能在部队医院手术,遗憾的是,那里的医生说,我的情况,需要两个伤口,一个是眼角,一个是耳后,因为瘤子切除就少肉了,得补上。
二姨没有同意。我记得她原话这么说的“一个小姑娘,脸上就两个疤,不行不行。”那时,还没有美容针。最后,选择了市里的中心医院。
办理住院。验血,等待手术。验血的时候吓坏了我,是用的像玻璃片(具体名字叫不来)的东西割破耳尖。
病房里有个兔唇的小女孩儿。被她父母扔在手沟里,是她姥姥把它捡回去养大,要上学了来做手术,听她说,之后还要做矫正的。
我比她大。每天姨父来医院陪我。我知道为了找个好医生,爸爸从家里弄了土鸡送礼。在手术前,我去了公园,见到了狼,当时以为是狗。去了火车站,第一次见到了火车的样子。也是第一次知道,城市里的人吃土豆要削皮。
手术那天,我没有进手术室。而是一个叫处置室的地方,卫生倒是很好,后来我得知,那样能省不少手术费。手术方案是切除瘤,在同侧脸割一条补上,皮肤吻合度高,愈合地快。
打麻药。渐渐失去意识。医生中途叫醒我,让我看一眼割出来的小瘤,带着血放在白色托盘里,鼻腔中都是消毒水的味道。
后来,时被痛哭醒的。麻药过了劲,针还没缝完。我清楚地感受医生在我脸上穿针引线,直到手术结束,我的眼角还有泪。真的疼。医生说“缝了17针,眼角,眼角下。”
后面是2周的恢复期。要打针,屁股针。要定期换纱布,以防感染。我每天站在病房的门口和床上,数日子过。
这中间,我遇到了一个同是兔唇来做鼻子矫正术的哥哥,还有一个去卫生间被卡车挤到墙角变聋哑的妹妹,加上同病房的妹妹,我们4个人,成了一道风景线。
哥哥唱歌。妹妹给我们分饼干,聋哑小妹妹学公鸡打鸣和画画,我什么也不会,就安静地笑。那是一段特别的友谊,后出院的总是要哭鼻子。
2周后复查,手术很成功,只待……嗯……3个三伏天过后,就没有疤了。我深信不疑。
同学见了我,就叫“刀疤来了”
上了中学。我已经不相信什么过也伏天的安慰。疤痕依然在,每逢下雨天、刮风天,冬天,缝过的地方总是很痒,会变红。因为疤痕的存在,我的头发永远向左偏分,永远遮住那一块儿。即使如此,同学们依然知道我的眼角有疤,左眼也因为它的存在而眼角下坠些许,且有针脚横于上。
还知道什么时候起,就被起了“刀疤”的绰号,为此,我哭过,也找过老师和校长,那些少年啊,脾性不改,张口依旧。
索性,放之任之。叫就叫吧,我不应就是。
以为离开中学上了高中会变好。其实也并没有。镇子就那么大,方圆十里都相识。这个外也随之进了高中。
那时的我,已经从一个调皮捣蛋的人,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好像,对一切东西都不在乎。只是上学,放学,不夸张地说,直到毕业,我也没有记全几个同学的名。
记忆最深的是一次上学路上。遇到一个邻居阿姨,一路闲聊,她冷不丁说了句“挺好个姑娘,脸上没疤就更好了。”扎了心。噘嘴回家问妈妈,我真的很丑吗?妈妈总是会安慰我的。
也曾经被二姨撺掇着做美容。一是小,二是没钱也不了解,人对未知的东西总是恐惧的。它就一直一直,长成了我的一部分。
放弃美容手术,接纳它,爱自己
工作后。远房姑姑认识一个皮肤科医生,说我的情况可以美容,效果至少比当时的状态要好。当时工资500,手术费近万,我放弃了。
依然用长流海遮住它。开始注意用淡疤的。前前后后用了一段时间吧,我朝夕和它相处,看不出来微弱的变化。只在某年春节回家,妈妈盯着我的脸说“你的疤淡了,不细看,看不出来。”并用带着茧子的手,抚过它。我无言。
也许真的心大吧。不刻意在意,其实没有人在意。我的同事,没有一个人拿这个开玩笑,我很感激。
后来恋爱,有着由来已久的自卑。待得熟悉后,我问过:你不在意我脸上的疤吗?他笑笑摇头说:你不说,我都没注意。不知,算不算情人眼里出西施。
后来,我再也没有过关于去给它美容的念头,也没有逢人便说,我接纳它是我生命的组成部分,我爱它的不完美,和跌跌撞撞的痕迹。
也不再刻意用长发遮挡,任由它自在地存在,和我的脸同在,和我的眼同眠,和我同生。
未来,它依然在。它是我割舍不了的一部分。它见证了我的过去,还要继续,参与我的现在以及未来。
《完》
后记:不完美才是生命的常态。记得和一个同样有疤痕的姐妹聊天,她鼓励我说“化个妆,就看不出来了,比起我,你幸运太多。”依然是化妆手残党,依然爱这个不完美的存在。一如生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