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七日颂的小伙伴们退群了一些。有淡淡的伤感,有时我也在想,自己能写到什么时候?
我也不知道答案,或许有一天,我的惰性就成了战胜方。勤劳的小人举着白旗,挂着面条泪,在脑海里跟我道歉:对不起,我尽力了,只怪敌人太强大。
其实不是每一个写故事的人,都是为了当作家。我自认为驾驭不了长篇,写不了恢弘大气的正剧,也没什么丰富多彩的经历,一个优秀作家必备的要素我基本上都完美的避开。
我就是喜欢写故事,这是一种生活状态,有的人喜欢晒太阳,有的人喜欢喝可乐,有的人喜欢红颜色。我喜欢写故事,自然而然地,如夏日清风来,雨过天初霁。
都说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二字,我生长得并非贫苦,却也真正感觉到了生活的不易。所谓的光鲜体面,其实背后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很多时候晚饭都是瘫在沙发上吃,连都要拖拖拉拉到洗刷前才去洗。从周一一大早起床就开始算还有4天零17个小时就要到周末,再坚持坚持,噢耶。累吗,每天工作量其实没多少;特么的,是心累啊!
酒桌上笑得两腮都僵硬了,借着上厕所,用力揪几下才缓过神来,跟大冬天冻麻木了似的;明明说了喝酒过敏,喝完白一块红一块,一身红疙瘩,跟变种人似的,没人在乎,继续喝。只要喝吐了喝疯了喝得不省人事,那就是好样的。Oh,我的上帝,去你个小饼干的!这么畸形的价值观到底是怎么形成的?面临着职场潜规则,不论多少个MMP,都要装作优雅的微笑。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当什么都没看见,不管内心的惊讶能吞多少个生鸡蛋,都闭上嘴。
越是见惯了人与人之间相处得虚伪,越是喜欢独处。我惯来不会生意场上的左右逢迎,也做不到见风使舵。明明得为五斗米折腰,却偏偏还放不下所谓的清高,宛然一个交际上的大傻子。其实,我真是个谈钱的二道贩子,贱买贵卖。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但写故事却成了支撑我继续下去的动力。从片刻到简书,每天跳动的七日颂,追随着小伙伴们的步伐。任生活东西南北风,世间总有一方角落只属于我。不必看谁脸色,也不必小心谨慎。谁也碰触不了,谁也左右不了。Harbour,港湾,一想起来会不由自主将身体蜷缩成婴儿姿势的词汇。给人以安全感,给人抚慰,只要奔着回家去的,便只顾风雨兼程。偏安一隅,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如此,每天去上班骗钱,内心也多了几分坦然和慰藉。
这座城市的阴雨天气格外多,典型的海洋气候,阴沉的概率非常大。特别喜欢在阴天的日子里,拉上厚厚的窗帘,打开灯,窝在床上,沙发上,敲打着键盘,书写着喜怒哀乐。如同此时此刻。一杯牛奶,一盘零食,一个靠枕,一条毯子,书散落在沙发上,床头柜上,电脑里同步着我喜欢的音乐,伸手能到零食,触手可及水果。刚刚好,最舒适的状态,满满都是安全。此刻哪怕窗外风雨大作,雷电交加,内心也是充盈而满足。假以时日,或许就能迎来我人生中第一只独自喂养的猫咪,让我对这个世界也可以多几丝牵挂与羁绊。
人说,沉迷于虚拟世界的人,大多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顺遂。其实写故事也是一种毒,现实中并不能随心所欲,所以自己写个故事来满足一下。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主人公往往没有没有好结果,这算是一种泄愤吗?其实我有一颗仗剑走天涯的,奈何钱包不允许,责任也不允许。即便偷得人生一年闲,去看了看外面的世界,却终究还是要回到原来的地方,按部就班地工作。所以我的笔下总是有可以抛下一切无拘无束的人,负载着我不成文也不能足以与外人道也的小小野心,浪迹天涯,潇洒自在。
好在我是个狠人,虽然梦想实现得很慢,却也慢慢都实现了。蝶梦庄周,庄周梦蝶,我已分不清是笔尖的字唤醒了我的梦想,还是我的梦想滋生了笔下的那些故事。记得那时,我笔下最喜欢的主角安鹤去了德国,随后不久我也机缘巧合去了德国;而安逸去环游了欧洲,两年后,我也走遍了十个国家;而英国,是我从小到大写的所有童话里完美结局的发生地,所以我在那里待了最久的时间。整整一年,大半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都去海德公园捡栗子喂小松鼠,悠闲地如同退休大妈。
只有在做不情愿的事情时我才会用到“慎独”二字,那是需要用理智和自制力才能维持的一种努力。我想我大概会一直不断地写下去,夹杂着梦想,混合着期待,像年轮,也像墓志铭,让我的文字为我这一生盖棺定论。
致我自己,愿梦想天长地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