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大全(节选)
托马期,阿奎那
第一个最显而易见的证据,是从运动得来的。这个世界上的事物是运动着的,这是事实而且是被感觉经验证明了的。但凡有了运动的事物,一定是被其他事物所推动的,如果不是被其他事物推动的,那么就没有事物能运动,而推动者有运动则是现实的。所说的运动,也就是运动着的某物由可能性到现实性,而一物之所以由运动的可能变为有运动的现实,那是必须有现实运动的某物不可。比如,现实存在的热热的火,它足可以使木头由可能的热成为现实的热,这就是把它推动和改变了,要说明的是,如果没有第一推动者,便 没有第二推动者,也就是如果没有手动杖,那就没有杖能动。因此,我们必须有一个不为别物所动的第一主动者,那便是人们所知道的上帝。
第二证明的方法是从一个有效原因的意义得来的。我们清楚有一些可感知的事物中,是有相生相继的有效原因的。然而不见得每一事物都有它本身的有效原因,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物绝不可能先于它自己。同时,这些有效原因之间的连续也不可能为无限性,因为在这些连续中,第一原因是中间因的原因,而中间因又是张极因的原因,不论这中间因是很多个还是只有一个。所以,原因一旦消失,那它的结果必定消失。也就是说,在那些有效原因中假使不存在的第一个原因,那也就没有终极因和中间因的存在了。不过,要是这些原因无尽无穷地向上推去,那也便没有所谓的第一原因了,即不 能有终极因和中间因的存在。这很明显是不正确的。所以我们也就必须假设第一个有效原因是存在的。
第三种方法是从偶然性和必然性来证明的。世界上有一些事物,是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因为它们始终没有规律可循,来去无常,时存时灭,所以可能,也可能没有。那么,这样的事物,也就不可能永远地存在,至少在某一时间内不可能永远地存在,那可能不存在的事物绝没有存在。因此,如果一切事物都有不存在的时候,那么世界上一定有一段时间什么都没有。但假使这个说法是真的,那今天就什么事物都没有了,因为没有的事物开始就存在,除非有其他事物的推动它存在。假使世界上从来不曾有事物存在过,事物就不可能从开始就存在,而现今就成了一个全然虚无的世界了。
第四种证明方法是从事物里发生的程度来考察的,即这些程度必须为或多或少的真,善,尊贵等。我们之所以对所有事物多寡有所比较,仅仅是因为它们对巨大无比者而显现出的参差不齐而已。如某一事物较热,那是因为相对于最高热者来说的。所以世界上必有什么一定是最真,最善,最尊贵的 乃至最伟 大的无比的存在。
第五种方法是从万能的受支配来证明。我们发现有些事物,比如自然物体,即使它们什么知识都没有,但也一直朝向一个目的。它们貌似总是这样运动,得以完成最大程度的良好,这样的事实显然表明它们达到其目的是因为有意的,而不是因为偶然的。然而凡是无知识的事物都不会向着一个目的去的,除非是依赖于有知识和有理解能力的主人。这好比发射出去的箭,必依赖于弓箭手一样。所以世间必存在一个睿智的主体,让万物趋向它们的目的,这主体便是我们通称的上帝。
第六种方法:能过科技手段去证明:圣经的说到的地名 人名,地理位置,和故事在古迹和现代科学方法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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