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节命名为“百姓之友”,从这章来看主要讲述了苏轼为民着想,成为百姓之友的故事。王安石推行变法之后,给百姓遗留了许多问题,许多百姓因欠债而四处逃难。苏轼上表请求免除债务。奏章写道: 臣闻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这道表章呈上去一个月之后,他又上一道私人表章给太后,建议皇太后颁布如他所拟的如此一道圣旨:“访闻准浙积欠最多。累岁灾伤,流殍相属。今来淮南始获一麦,浙西未保丰凶。应淮南、东西浙、京田诸般欠负,不问新旧,有旧官本,并特予权住催理一年。使久困之民,稍知之饱之乐。”随后,他又请太后按照他前一道详细的表章分别拟定条文,处理债务。元祐七年(一九二)七月,苏东坡所催请各点,朝廷正式颁布施行。表章中所提的公债,全部由朝廷下令宽免。可见苏轼确实是真心为民办实事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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