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算太喜欢花,总觉得这东西太吵。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爱花的女人。
凤仙花盛开在我的懵懂少年时,那时不知道它叫凤仙,我们这儿称“小桃儿花”。留意凤仙花是因为它装饰了我们那个时代的女孩,确切的说是装饰了女孩的手,对于我们这批在海军蓝、橄榄绿两种服装色彩中长大的孩子,这就算是“小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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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回忆一下过程吧。
材料准备:
凤仙花瓣(大红色、紫红的最好;粉红、白色的颜色浅,不建议使用),茼麻叶子(也可用其它叶子,如心形的豆角叶等,宽大柔软坚韧即可;塑料袋也行,不过不太透气),线绳,明矾或盐(不建议用明矾,对身体有害,当时不懂)。
步骤:
1,将花瓣放入适量食盐(也可以加入适量明矾)后,捣烂。
可放置半天,水份蒸发一部分后染色效果更佳。
2.取适量敷于指甲盖,以盖住指甲盖为准。
3.用叶子包住、并缠好,包缠的方法都类似包粽子。一般晚上包,第二天起床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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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所以美艳与性有关,为了繁殖。女人也是,要不造物主不会把女人造就得柔美。女人如花,用花饰花只有人类,化身为泥以饰人,只有凤仙花。
手,有人说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其实不仅如此,看一漂亮女人,首先看脸不假,因为人与人区别和表达最丰富的就是脸了。“色”一词体现最早于“脸色”,所谓“颜如玉”肯定不首指丰乳肥臀。而让异性最先接触的部位就是手了,拉手是中国近代男女确立恋爱关系最早标志,当然“男女授受不亲”过分切断了男女关系发展的过渡。手之美甚至是女性重要性征。只不过手有更为重要的任务就是劳动,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期繁重的劳动淡化了女性这一性征。即便如此,大多数男性与异性心灵过电是手接触。手的美是男性第一次异性身体接触到的美。而手的装饰和保养率最低,凤仙花几乎是中国历史上普通女性唯一的装饰品(不包括清宫戏里的太后长指甲和后来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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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女人之美,老贾没说假话,如果作理性的分析,一个女人,仅从属于女性,其形象的美与丑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这正如如果地球上只有女人,那还穿衣服干啥?但实际的情况是,每一个男人,包括最理性者,见到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漂亮的女人,没有不产生异样感觉的。胡适先生谈佛的戒色,主张见到美女就立即想她老了的形象,想她死后的一副骷髅,这岂不暴露了美女仍对他们有着强大的诱惑,只是无可奈何地逃避罢了。真正有点不注重了女人美丑的是那些偏僻乡间的贫困的老大不小的光棍汉,“尾巴一揭是个女的”。他们认为,只要能娶来在他的土坑上就行了。他们对于美的女人有不属于自己的潜层意识。如同我们身为机关科员,平日眼盯着科长、处长的位子,而从来没有要当国家主席的念头,即使去了一趟中南海,也不至于流连忘返,夜不成寐。可这些身子很饥渴的光棍汉毕竟还要说:“什么美的丑的,灯一拉还不都一样吗?”他们在婚后也就至死不点了灯行房事,可见对女人之美的愉悦是男人共有的,对美女的追求只阻于穷,穷不择妻。可以说,社会发展到今天,妇女解放的口号呐喊了几个世纪,但世界还根子里是男人的。任何男人,不管说与不说,还是以外表的感觉首先对一个初识女人采取态度,恋爱中的“一见钟情”,被歌颂得十分美妙,一见钟情的当然是外貌。如果能够继续下去,故事的下一段就是拉一下手了,直接抱起来那是流氓。人类文明区别于动物的就是要经过手、语音、嘴巴等一系列接触和交流后才“最终抱得美人归”。
“蜡光高悬照纱空,花房夜捣红守宫”李贺大晚上不睡觉“不经意”间看见了邻家小妹对烛染指,信笔成诗,是为中国妇女用凤仙花“美甲”的最早记录,同时也反映出纤纤玉手作为性信号灯的闪光。明·瞿佑 《渭塘奇遇记》 “要染纤纤红指甲,金盆夜捣凤仙花”可见捣花美甲是夏季夜生活的一部分。不禁感慨凤仙花,为了女人美,尽被捣烂成泥。女人何尝不是如此,蔡锷被袁世凯诱进京师,软禁跟班。名妓小凤仙帮助蔡锷逃离北京,回云南发动护国战争。这个女人的付出就是凤仙花捣烂成泥的付出。后蔡锷英年早逝,她用对蔡锷的一生挚爱撰写了一幅流传千古的传世挽联:九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怜他忧患余生萍水相逢成一梦。十八载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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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扯远了?“渊明爱逸菊,敦颐好青莲。我独爱指甲,取其志更坚。”这是毛泽东14岁的时候写的,可能那时候的毛泽东还很有孩童心理,也曾经和小伙伴一起用这种花染过指甲,也写出了这种花独有的精神。
对了,儿时那个用“小桃花”捂指甲的女孩儿,手的确很美!
我把她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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