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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站在,我的告别年代

你就站在,我的告别年代

作者: 南逢酒馆 | 来源:发表于2017-04-21 11:04 被阅读25次

毕业转眼就要一年了。时间犹如穿堂而过的风,沉默无声响,你能感受到她分明深刻地透过你的身躯,锋锐而锋锐。

年龄与日俱增的岁月里,你最好不要轻易去回忆,翻开任意一页,你都可能被扑面而来的灰尘呛得满面泪痕,不管窗外是晴朗还是阴雨,成长至今,我们总是过了不再畏惧回忆质问的年纪。

记不得真正离开学校时哪天了,工作的地方和家,都离学校不远,在临近毕业那段破碎支离的日子里,我像一只蒙头乱撞的苍蝇,目的很模糊,来来回回在几地走着,不停地与人告别,不停地流眼泪,直到六月的雨水以迅猛之势浇灌城市的时候,我才终于背上行囊离开校园。那时学校还是很热闹,年轻而鲜活的面孔同我们当初一样,对世事充满了好奇,以为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的。公交车缓缓从体育馆绕到南门,碾过再熟悉不过的线路,我想,这次不像寒暑易节说了许多次再见又与之重逢那样怀着希望,真的要走了,眼泪倒挤不出来了。

我以为我会永远记得那些日子那些人,分离才有了它值得被珍惜的意义。也听过一些怨怼消极的话,她们说,记忆总爱堂而皇之地与人们开玩笑,假以时日,我们会把从前忘得一干二净,情意或是遗憾,也由不得你闪躲。

后来我换了一些城市,路线往南,真正离那座校园越来越远的时候,心里未尝不曾升起温情的缅怀,有些甜腻就像食堂阿姨做的糖醋里脊肉一样黏住真心。在那里淋过的雨,爱过的人,撒过的谎,踩过的土地,分别之后,也许会像肉一样长在身上,像血液一样贯穿心脉,像皮肤过敏一样不时相逢,真正经历过,方才明白你曾拥有过的岁月是任何人都夺不走的,死死地钉在那里,风吹雨打,落地生根。

季节轮换的时候,人的精神是最敏感的,在衣柜里翻出一条发皱的棉布裙,都要贴着脸嗅嗅它的气息,想它是否残存去年夏天太阳曝晒过的味道。我时常会想,如果人们的喜怒哀乐变成有有形状的物质漂浮在空气中,气味也能变成眼之可见的固态,那应该是很有趣的,闲时拾掇一些碎片的情绪,细细品读,想象着这些不同形状的情绪缘由,沉睡的记忆被一点点唤醒,应该是很温柔的可爱。

接近北回归线的城市,夏天来得比以往早,五月不到,人们已经裸露着大存洁白的肌肤了,每每闻到路旁青草的香气,扫水车抛起灰尘的味道,路过的人们湿透的衣衫又被晒干的气息,总是不经意地想到往年的夏天。

太阳毒辣的九月,是我与这座校园初次相会的场景,隔着时光,那景象有些渺渺,仿佛被烤焦的沙漠表面浮着跳跃的一圈气流,我想这么说你应该知道是哪种景象的。

无法忘记每个夏天到来的时候,与朋友在滚烫的热浪中晒得跳脚,性子就越发暴戾的时刻,却也无法忘记风自东南而来的夜晚,我们走在漫天星空下,校园静得像一只温顺的兔子,默默蜷缩在夜幕的笼子里。我们的心情随着天气忽好忽差,年轻的心迫不及待找寻宣泄的出口,于是事事显得隆重而旁白,哪怕细枝末节饶是如此。过了那个年纪,我们后来再无放纵的勇气和自由。

高温是像不发一言却权利至高威严的军官,把我们逼得死死的,躲在闷热庇阴的屋子里。胆大的人偶尔也顶着狠毒的日头出门了,旅途中仍需倚赖冰棍汽水和微风才能消暑,仿佛经历了一场酷刑,回来之后便信誓旦旦地许下再不出去的念头,第二次第三次又是如此。我是这样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身边几个好朋友也是,当然,一个夏天下来,除了皮肤多出来的黑色素,我们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我愿意用“深爱”这个动词来串联那群陪我走过很长一段路的朋友们,是的,在那些暮暮朝朝充斥着无穷欢愉的日子里,她们与我四处游荡,嬉皮笑脸,真实得像粘在皮肤表层的水珠,通透清晰。亲爱的妍妍和周姑娘,万能的郜渣渣,无厘头的美英,甜美的蔷蔷,搞怪的杜佳亲故,猥琐的李羽蒙,流浪歌手小李,配一脸的二张夫妇,这令我想起张嘉佳那句俗透了却很深刻的鸡汤,“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过去未来,走遍生命的路牌”。我把那些浪荡如歌的时日比做蜿蜒的山路,沿途分光明朗,这些人,一程或是一刻在身旁,便足够感怀很久很久。

中学时代,艰难朴素的生涯,总爱幻想大学生活是何模样,轰轰烈烈如剧中所言,还是波澜不惊就一跃而过了,憧憬带给我一些动力,可想来,缘分总是大过于安排,去一座城,与一些人相识,在生活里产生关联滋生羁绊,很多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所幸,回望的岁月里,我总不至于空空荡荡或是心怀遗憾,记起来的,总是美好又快乐的瞬间。


妍妍像是我所有疯狂冒险和不确定的总和,譬如她是磨人的小妖精,我作为高冷酷炫的总裁,低声地说,你总是打乱我的计划,成为我的意外,但你已经成功引起我的注意了。和对手作伴才会一起做聪明的事,而和你的好朋友在一起时常只会做傻事,这是一个很奇怪但很受用的理,譬如和情敌在一起时你可能会克制自己不吃晚餐,但和闺蜜在一起时你俩只会比拼自助餐中谁的战斗力更强,这很可怕,也很可爱。隔着寝室的一条走廊,我们聊过千百条微信和短信,就是懒得敲对方的门;我们常常在失眠熬夜过后,不明智地浓妆艳抹一起出门逛街,感觉身体被掏空还一脸贱兮兮地笑着;我们为了减肥,会穿街过巷走2公里的路找一个公园跑步,被一场大雨打乱计划后,就会胡吃海喝一顿自暴自弃;一穷二白的时候非要去逛街,美其名曰磨练意志力,结果每次都以完败告终;喜欢上一个人时,另一方会比当事人更上心,想尽办法助攻,有时掀起零星的小波澜,更多时候是适得其反,完美地诠释了注孤生系列。愚昧的事总是说不完,回想起来,内心的褶皱却被这些粗粝的琐事温和平整地抚摸着,笑着笑着就哭了。也曾一个人在城市黄昏的公交里想起她,因为一首共同听过的歌,发去短信同她说,今天逛街的时候忽然想起你了,很快收到回复,她说即使是在醒来的早晨,恍惚很多次也以为我们仍在一起。分别的时刻,我们才明白在一起的意义,不知道晚不晚。


提起周姑娘时,我觉得身边的空气都是温柔流淌的,她的静好,是能让我也安心下来的。我们没有太多故事可以说,在与她一起度过的时间里,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安全明亮的大容器里,无需声张,静静地坐着,对饮成双或是闲聊二三,她在对面坐着,我就觉得所有感官都是熨帖舒适的。我与她的性子有很大一部分重叠的面积,那些共同喜欢素色的纯净的温柔的寂静的爱好,令我们相处不至产生分歧,总有许多话可以说;另外一部分非黑即白的鲜明差异,来自于她内心的平静,和我内心的不安,她渴望平淡生活里的稳妥,我追求新鲜凌厉的刺激,犹如刀背和刀刃,共生于此,却各存一式。我们极少做很疯狂的事,但一期一会的相处中,我们一起吃一大锅滚烫的鲜汤米线,同吃一杯酸甜的柠檬水,坐在树荫下的台阶看人来人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听一首歌,生活赐予我们片刻的宁静,外在的喧嚣都不忍入侵,我们都格外珍惜这样的默契。那是后来我走再远,遇见再多人,都不会再重逢的稳妥,拥有的过的人事物,不论具象物质还是抽象感观,都不要再拥有了才是独一无二的珍贵。


郜渣渣还是那个万能的小女子,即使分开以后,隔着河山万里,也能知悉她是如何把生活过得趣味又可爱的。工作之后,身边的人大多忙于工作,闲下来有时间看看剧已是一种奢侈,更别谈兴趣爱好的培养了。但我总是会想起渣渣自己做过的美食和手工,遗憾的是大学时候没有厨房,没能尝试过她每到寒暑假在家做好并拍照的食物,黄灿灿的虾,大块肥美的肉,隔着屏幕也能闻到香味的鱼。即使是在家徒四壁的寝室,她也时常会用简陋的材料做出小资格调的食物,小圆子甜酒,土豆排骨汤,玫瑰糖水,朴素的日子因为这些精致变得用心起来。也时常挂念她曾在昏黄的傍晚,开一盏小台灯,堆了满桌流苏,珠玉,银簪,随意挽着头发,埋头认真做手工的场景,时间好像穿越了数百年,波澜不惊,她的侧脸静静的,光漏过的阴影很好看。她是精心地爱着生活,虽然她总是懒洋洋的窝在被子里,随意地把衣服扔在一旁,素面朝天就出门了,忍了这些,她总归是我喜欢着的把生活过成诗的姑娘。相见即可期,虽总是因为各种原因搁置和变更,但留在铁匣子里的铜色发簪,棕色手链,穿汉服的芭比,时刻拨弄着记忆,柔情又温顺,我亦无时不记起她来。


毕业之后偶有重聚二三,而美英还是那个无厘头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可爱,走路蹦哒着像个孩子,总以天真无邪的视角揣摩这人间,虽不知有多少次她是失望的。和美英同寝的几年里,我们亲密相交,极少发生过几次不足提起的小争执,能记起来的全然是勇敢无畏和浪漫开怀的瞬间。她爱收集好看的瓶瓶罐罐,爱在墙上和本子上天马行空地涂鸦,爱美国电影中铁骨铮铮的硬汉和臭不要脸得坦荡荡的小婊砸,爱窝在被子里半夜玩手机,爱用丝巾包着耳机听歌并跟着唱,爱喝泡面汤爱吃乞丐拌饭也爱美味的螺蛳粉,她爱的所有东西我都觉得明亮极了,所以我也深爱她。与她相处的片刻,都觉得复杂人世也许同她想象得一样洁白无暇,被不染瑕疵的琥珀包裹着,胸襟坦然。我们约了很多次螺蛳粉,脏兮兮地去臭哄哄地回,臭味相投十分般配;我们在寝室各自弹吉他,不成曲调,却能犹如顶级音乐家一样陶醉其中;我们相对着躺在各自的床上,她的耳机从床帘穿过递给我,一起听音乐电台,听老狼许巍宋冬野和GALA,那一年在各大音乐app上听歌还无需付费;我们一起去不开灯的田径场跑步,借着猥琐的星光和远处散播而来的路灯,都有了坚持的勇气,一口气能跑完很多圈;我们像两个孤独的老人一样坐在寝室的椅子上,讨论过去,也聊到未来,仿佛明天就要分离一样珍惜着相聚的时刻。我幸运地想,同她之间,遗憾像是不过玉门关的春风一样不曾袭面,好的时刻我们笑过,分别时我们也都哭了,但回头想起从前,竟都是心领神会地笑着,那真是最好的时光了。


蔷蔷是一个即使离开了校园,也仿佛像是重复经历者学生时代的女生。她的爱情故事实在乏善可陈,这点时常令妍妍,美英与我生出皇帝不急太监急的焦灼,我们都已过了满怀期待从头开始爱人的年纪,可她的少女梦着实是太真太长,以至于大家相处的时候,都有着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的错觉。有些人就是如此,哪怕粗砺的生活将你挫得千疮百孔身心苍老,她们仍能在你身边生起少年的火把,大家歌唱着跳跃着,怀着漫无止境的爱。与蔷蔷各怀鬼胎地在图书馆温习功课,她寻她的紫杯,我寻我的绍兴,倒是将彼此的故事烂熟于心了;下小雨的冬夜,我们像幼稚的孩子一样藏了伞,只为将她送到少年的伞下,再靠近一点点;在午后天蓝得不切实际的走廊上,拍照和预言,未来的形状在纸上一点点清晰起来;或是坐在寝室的小台灯下,眯着眼一起画一副总也完成不了的数字油画,脏兮兮地手还不时抚上对方的衣服。在与别人提起我的少女时代,恍惚间脑海总会浮现这些丰富的景象,像是铺满遍地粉色樱花的春天,多感激,我们都曾赠予过自己一场童话。


回忆起杜佳亲故,总不免想起我们只要推开寝室门,便能四目相对的时日,有时叫她来寝室吃一根辣条或是一碗泡面,有时我也蹭到她犹如淘宝店主杂货铺一般的桌前同她聊天,想过像强迫症发作时一怒之下替妍妍把寝室整理干净那样,尝试着将她的领土打造成淘宝模特拍摄区的唯美画风,最后桌角的一只四仰八叉的蟑螂尸体辗压了决心,那么些年,看惯了她物资丰富寝室陈设,倒真真生出一股充实的亲切感来。我们不那么相像,却总有千百种有趣吸引对方,有时坐在寝室楼下聊着没有主题的天,有时呆在寝室唠嗑几句家常,邻里温情跃然纸上,有时一行人游荡在校园,年轻的时候渴望成熟,等变成最老的学姐时又羡慕大一孩子的纯真。她是极好看的女生,但也是极懒整饬自己的,直到大四才开了窍,卷了空气刘海,换了娴静的碎花裙,唇红齿白出现时,我们才觉得终于找到她正确的打开方式。可那些时候,我们相处的时间很短了,短到拍毕业照时大家都得轮流约好时间安排场次,吃一顿饭都不能把酒言欢畅谈不止,分离步步紧逼,我们奋力的挣扎已然徒劳。大二大三时,有着大把快活的时光,终是无疾而终。何日再会,总是相信有些熟稔不会改变的,或是一句半洋半土的韩语,或是一个从前总谈论的老梗,或是沉默片刻的回望。


笔下写到李羽蒙,隔着钢化玻璃的屏幕,都能嗅到一股猥琐的气息,怪只怪从前他的黄段子说得太入戏。大一开始的时候,我是顶不喜欢他的,原因很简单,想象中的大学应该是和道明寺花泽类那种人做同学的,然而命运总爱和我们开一些残忍的玩笑;毕业的时候我还是不那么喜欢他,在大学这所整容院里,他成功地当选了典型失败案例之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悲痛感油然而生。可无论如何,这些年里他都成了我的朋友,在大学里少之又少的异性知己,这是一件悲伤又好笑的事情。李羽蒙做过很多与他形象气质相符合的傻事,比如患上抑郁症和臆想症,比如恋爱了又失恋又恋爱又失恋,比如尝试着逆袭高富帅却在起点处就惨败,可更傻的是,我和妍妍竟陪伴着他经历了这些,都说岁月是会发酵的,隔万丈光阴回首当时,竟觉得它带着微微的酒香,傻逼又可爱。一起吃过简陋的食堂饭,后来总是怀念阿姨大手笔加多的几片肉,也一起吃过价格不菲的美食而心痛好几天,现在看来不过是几杯下午茶而已;一起逛过高级商城而望洋兴叹,如今仍是望尘莫及,也一脸认真地穿梭在凌晨的株洲街头,几个人拿出批发商的架势买衣服,想起来,那些廉价又土气的服装多珍贵。像是黯淡无光的长路里,唯一一盏路灯照亮前路,那时候,我极珍惜这些人赐予我的欢喜。


流浪歌手小李的情人是李羽蒙,小李歌手并不是真的流浪,李羽蒙也不是真正的情人,无论如何,四年来他们俩以一种不可描述的关系陪伴着彼此,度过年复一年的枯冗岁月,尽管如此,歌手小李和李羽蒙一点都不像。小李虽然长得也不是顶好看,但沧桑的嗓音和不羁的胡渣造就了他深沉的气质,会唱歌会弹琴的小李偶尔也有迷人的时候。他是一个很好的人,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他也曾给我发过好人牌的缘故,而且几年相处下来,对他最真诚的印象。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闷闷地坐着,又不时地冒出几句好厉害的段子,引得大家一阵嬉笑,他便又兀自会到沉默里。可他是很细心的人,竭力照顾每个人的情绪,稳住大局,使大家能在一个平衡的状态舒适地待着。饶是如此,大家也不曾说过他是中央空调,因为他的自持,能以最合适的距离与人相处,误会的余地也不曾给人留。不论听起来是多么智慧的人,他到底是没有太多心机的,善良地与世界相交,致以笑意,又是令人佩服的。大家谈论着往日的欢乐时,必定记得被大家视若珍宝的歌手小李,许是因为他的幽默,许是因为他的温和,总算是与这么一个有趣的灵魂相逢过。


二张夫妇的称谓是由当时还是情侣的小李杜取的,当然,他们两个并不二,只是恰巧都姓张,是那种吵起架来生气地说,“我要是再理你,我跟你姓”这样有趣的情侣。拆开二张夫妇单独聊他们两个人,也不至于乏善可陈,一个是御用金牌男主播,一个是气场十足的女王,聊起来总像是有故事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二张的结合,是刺激又后劲十足的,之于旁观者而言,像一杯烈性的龙舌兰。初时相处,并为察觉他俩微妙的情愫,一群人随心所欲,哪怕是到了半夜,兴致大发,也约了一起去唱通宵的KTV。暧昧昏黄的灯光下,大家各自思量,舔舐心事,握着话筒不愿意放的女生,和静静举着茶杯把玩手机的男生,旁人看不出他们的联系。直到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他们牵着手出现在大家面前,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令人震惊,等回头细想,捕捉从前漏掉的蛛丝马迹,终于想明白能补齐那些漏洞的缘由时,二张夫妇已融为一体,像是注定要在一起般自然。他们二人在一起之后,竟都敛了往日的锋芒,不再艰苦可摧,倒像下了凡的神仙,撒娇、恩爱、争吵、缠绵、哭泣,在人前呈现最真实的状态。这是一段令人心生艳羡的爱情,在爱里为彼此变得坚不可摧,如诗句所云“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在感情贫瘠脆弱的年代,即使作为旁观者,我也觉得这是很温暖的事,以至于大家在一起的日子里,吃饭时看他们为对方夹菜,生日时悉心准备的小惊喜,玩游戏时心有灵犀的默契,都能令我们心甘情愿地吞下一吨狗粮,全然不觉得受到了伤害。你看,该在一起的人早晚都是要相爱的,那是爱,那是癌,那是如来。

我几乎用尽了我的文化水平所及的,全部色彩明亮的词语,呕心沥血,才觉得不至于玷污了我曾珍惜的人们。是了,我竭力想变成一个不那么庸俗的人,想在狭隘的儿女情长之外,找到深度和广度都大一些的爱,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人和事了。回忆这个词,自身是带着灰黑色调或是泛黄边角的,丢进去的任何场景,都会自动生成暗暖色调的滤镜,但凌厉的记忆又因为遮了一层薄薄的滤镜,而不那么刺眼了。我们平静地回想起在寝室因为一桶水而吵得不可开交的人,觉得幼稚可笑;也能云淡风轻地说出曾那么遗憾地爱着又错过的人,没能走到最后,却没忘记因为他收获过无数勇气的瞬间。比起陷身记忆的泥淖不能自拔,我想,都不及多么努力都不再能记起珍惜的人事时来得苦闷。我未曾有过渴望回头扭转某个瞬间的想法,时间平静地流逝过去,记住,仅此而已,应是对往事和老友最好的尊重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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