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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认识酒店开发的类型及经营模式

全面认识酒店开发的类型及经营模式

作者: 鉴江马 | 来源:发表于2017-09-24 10:04 被阅读122次

    全面认识酒店开发的类型及经营模式

    酒店开发的类型及经营模式并不多,但涉及的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关系更是复杂。我们志在借本文帮大家简要的疏理行业中各模式的结构与关系,以便能认清各项目的特性,清晰酒店筹建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及可行使的权力。

    一、按建筑物业的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

    2.改建项目

    3.综合项目

    综合项目主要为综合体项目,或是酒店与商业,展示,零售,办公,和住宅选择性结合的项目。

    甚至在综合体项目中出现多个酒店品牌,二个或多个品牌的项目建议选择多品牌的酒店集团合作,相关的资源及利益较易协调。差异化的酒店品牌组合,满足不同住客的入住,是项目注重物业经营利润的一种成功模式。

    4.换牌项目

    这将涉及原项目以新酒店品牌的品牌标准不同。难点在于业主方与酒店管理方的博弈,须不断做好新酒店品牌标准改造与项目开发成本的平衡。

    (此部分内容较为直观,从项目名称的定义便可认识,故不作逐一讲述。)

    二、按与酒店品牌合作的管理模式划分

    1.委托经营管理

    2.品牌特许经营

    3.持股经营管理

    4.酒店品牌自营

    5.联销合作经营

    6.顾问战略合作

    国内一般为上述的模式独立出现,而国外多以品牌特许+第三方管理模式。

    随着OTA平台有意对酒店业的深度介入,将会出现新的叠加管理模式。

    OTA平台将结合其在行业的优势,即将打入酒店行业的重头戏是整合单体酒店,合适主战特许+联销的结合模式,以此新的模式侵占酒店行业。这将是助力单体酒店还是对单体酒店的利益的又一轮掠夺?我们拭目以待。

    (敬请期待:《酒店筹建指南》后续将专篇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此模式的竞争力及前景。)

    A.委托经营管理

    酒店业主方与酒店管理方签署酒店管理合同进行全权委托经营管理。按酒店管理方根据酒店品牌统一的管理标准、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运营方式对合同约定的酒店提供专业的管理模式。

    酒店运营前期,酒店业主方向酒店品牌方支付酒店筹建技术服务费及品牌加盟费(也统称为酒店前期指导费,多以合同期内一次性收取);酒店运营期间,酒店业主方向酒店品牌方支付酒店品牌使用费、基本管理费(酒店管理方一般提取酒店总收入的2%~5%)、奖励管理费(多以酒店达到约定的目标利润率,酒店管理方按阶梯提取营业利润GOP的5%~10%)。

    B.品牌特许经营

    酒店管理方特许及向酒店业主方授权,允许约定的酒店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定型技术,经营方式,操作程序,预订系统及采购网络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但酒店必须遵从酒店品牌的酒店标准(建造标准、运营标准、技术管理标准)。

    酒店运营前期,酒店业主方向酒店品牌方同全权委托经营管理支付酒店前期指导费;酒店运营期间,酒店业主方向酒店品牌方支付酒店运营技术支持服务费(一般按约定每月固定费用收取或根据酒店客房的体量每月按总收入的0.5%~1%提取)

    C.持股经营管理

    酒店管理方通过控股、参股或注资酒店物业方,共同成为酒店业主方。筹建及运营管理方式基本类同全权委托经营管理。但双方共同承担酒店运营的收益及风险,主要为利润比例分红模式。

    酒店集团现多以轻资产发展,除捆绑式的大型商业合作外,很少再参与酒店项目重资产的投资。除非酒店集团为达到某种目的,短期内需要满足酒店数量的快速扩张;或为了发展新酒店品牌而看中酒店物业的有利地理位置,有意将该项目建设为酒店品牌形象的旗舰店。

    也有部分酒店项目约定为双方共同管理,酒店品牌方一般不会接受此约定。多为业主方有意发展酒店品牌达到学习目的,双方必定是存在更大的商业合作为前提;或地产开发集团有意跨界对该酒店品牌并购。

    D.酒店品牌自营

    1.物业自营

    a.酒店集团自有物业产权,自己经营管理酒店;

    b.物业拥有方自行建设、自行经营管理。

    (行业内多称此为单体散店。一般没有自己的强大酒店会员体系,主要靠挂在OTA平台运营。OTA平台的酒店品牌将瞄准此类酒店入侵进行快速扩张)

    2.租赁自营

    酒店集团向物业方租借大楼,自主装修,经营管理酒店。多为发展新酒店品牌作为酒店品牌形象的旗舰店,但必须是地理位置极佳且及为长期、稳定的物业。

    E.联销合作经营

    全球分销系统的(GDS)结合互联网实时预订功能形成的酒店联销集团。主要整合共享酒店供应链+酒店管理技术+酒店OTA平台的互助联合体(联盟),单体经营管理的酒店自愿付费加入。

    共享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共同分享联合采购,联合促销,联合预订,联合培训,联合市场开发,联合技术开发等

    F. 顾问战略合作

    酒店投资顾问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多个大型综合性项目开发的顾问合作,其中包含酒店项目。

    多出现于大型综合性项目中配套酒店项目(如大型综合度假小镇、大型度假养老项目)。酒店投资实力强大的商业综合投资顾问公司,通过从整体项目策划到运营提供全方案的服务支持,并获得顾问费用。

    (敬请期待:《酒店筹建指南》后续将结合酒店发展史,深入介绍各种酒店经营模式的存在价值、必要性和优劣势。)

    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疏漏,敬请批评、指正。如有任何疑问,请向我们提出,我们定将尽我们所能解答。

    感谢艺宸汇工作室设计总监协助整理及格格姐义务校正。

    ——鉴江马

    《酒店筹建指南》

    阅全面认识酒店开发的类型及经营模式

    酒店开发的类型及经营模式并不多,但涉及的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关系更是复杂。我们志在借本文帮大家简要的疏理行业中各模式的结构与关系,以便能认清各项目的特性,清晰酒店筹建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及可行使的权力。

    一、按建筑物业的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

    2.改建项目

    3.综合项目

    综合项目主要为综合体项目,或是酒店与商业,展示,零售,办公,和住宅选择性结合的项目。

    甚至在综合体项目中出现多个酒店品牌,二个或多个品牌的项目建议选择多品牌的酒店集团合作,相关的资源及利益较易协调。差异化的酒店品牌组合,满足不同住客的入住,是项目注重物业经营利润的一种成功模式。

    4.换牌项目

    这将涉及原项目以新酒店品牌的品牌标准不同。难点在于业主方与酒店管理方的博弈,须不断做好新酒店品牌标准改造与项目开发成本的平衡。

    (此部分内容较为直观,从项目名称的定义便可认识,故不作逐一讲述。)

    二、按与酒店品牌合作的管理模式划分

    1.委托经营管理

    2.品牌特许经营

    3.持股经营管理

    4.酒店品牌自营

    5.联销合作经营

    6.顾问战略合作

    国内一般为上述的模式独立出现,而国外多以品牌特许+第三方管理模式。

    随着OTA平台有意对酒店业的深度介入,将会出现新的叠加管理模式。

    OTA平台将结合其在行业的优势,即将打入酒店行业的重头戏是整合单体酒店,合适主战特许+联销的结合模式,以此新的模式侵占酒店行业。这将是助力单体酒店还是对单体酒店的利益的又一轮掠夺?我们拭目以待。

    (敬请期待:《酒店筹建指南》后续将专篇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此模式的竞争力及前景。)

    A.委托经营管理

    酒店业主方与酒店管理方签署酒店管理合同进行全权委托经营管理。按酒店管理方根据酒店品牌统一的管理标准、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运营方式对合同约定的酒店提供专业的管理模式。

    酒店运营前期,酒店业主方向酒店品牌方支付酒店筹建技术服务费及品牌加盟费(也统称为酒店前期指导费,多以合同期内一次性收取);酒店运营期间,酒店业主方向酒店品牌方支付酒店品牌使用费、基本管理费(酒店管理方一般提取酒店总收入的2%~5%)、奖励管理费(多以酒店达到约定的目标利润率,酒店管理方按阶梯提取营业利润GOP的5%~10%)。

    B.品牌特许经营

    酒店管理方特许及向酒店业主方授权,允许约定的酒店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定型技术,经营方式,操作程序,预订系统及采购网络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但酒店必须遵从酒店品牌的酒店标准(建造标准、运营标准、技术管理标准)。

    酒店运营前期,酒店业主方向酒店品牌方同全权委托经营管理支付酒店前期指导费;酒店运营期间,酒店业主方向酒店品牌方支付酒店运营技术支持服务费(一般按约定每月固定费用收取或根据酒店客房的体量每月按总收入的0.5%~1%提取)

    C.持股经营管理

    酒店管理方通过控股、参股或注资酒店物业方,共同成为酒店业主方。筹建及运营管理方式基本类同全权委托经营管理。但双方共同承担酒店运营的收益及风险,主要为利润比例分红模式。

    酒店集团现多以轻资产发展,除捆绑式的大型商业合作外,很少再参与酒店项目重资产的投资。除非酒店集团为达到某种目的,短期内需要满足酒店数量的快速扩张;或为了发展新酒店品牌而看中酒店物业的有利地理位置,有意将该项目建设为酒店品牌形象的旗舰店。

    也有部分酒店项目约定为双方共同管理,酒店品牌方一般不会接受此约定。多为业主方有意发展酒店品牌达到学习目的,双方必定是存在更大的商业合作为前提;或地产开发集团有意跨界对该酒店品牌并购。

    D.酒店品牌自营

    1.物业自营

    a.酒店集团自有物业产权,自己经营管理酒店;

    b.物业拥有方自行建设、自行经营管理。

    (行业内多称此为单体散店。一般没有自己的强大酒店会员体系,主要靠挂在OTA平台运营。OTA平台的酒店品牌将瞄准此类酒店入侵进行快速扩张)

    2.租赁自营

    酒店集团向物业方租借大楼,自主装修,经营管理酒店。多为发展新酒店品牌作为酒店品牌形象的旗舰店,但必须是地理位置极佳且及为长期、稳定的物业。

    E.联销合作经营

    全球分销系统的(GDS)结合互联网实时预订功能形成的酒店联销集团。主要整合共享酒店供应链+酒店管理技术+酒店OTA平台的互助联合体(联盟),单体经营管理的酒店自愿付费加入。

    共享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共同分享联合采购,联合促销,联合预订,联合培训,联合市场开发,联合技术开发等

    F. 顾问战略合作

    酒店投资顾问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多个大型综合性项目开发的顾问合作,其中包含酒店项目。

    多出现于大型综合性项目中配套酒店项目(如大型综合度假小镇、大型度假养老项目)。酒店投资实力强大的商业综合投资顾问公司,通过从整体项目策划到运营提供全方案的服务支持,并获得顾问费用。

    (敬请期待:《酒店筹建指南》后续将结合酒店发展史,深入介绍各种酒店经营模式的存在价值、必要性和优劣势。)

    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疏漏,敬请批评、指正。如有任何疑问,请向我们提出,我们定将尽我们所能解答。

    感谢艺宸汇工作室设计总监协助整理及格格姐义务校正。

    ——鉴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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