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一个感受就是专注并心无旁骛的写,也就是大力出奇迹。
报名写作营是一改变的切入点,因为这颗写作的种子在心里埋藏了很久,一直都想好好写出一篇文章,由于种种原因都半途而废了,只是缓解了暂时的焦虑罢了,也许就是偶尔感动感动自己吧。
是什么样的动力触发我要写,开始写呢。那就是跑步,已经完成了78天的打卡,从开始的3公里到现在的15公里,这种成就感激励着我。在跑步的过程中从未有想要偷懒,而且时间管理做得 很到位,早上5.30/6:00起床,喝水上厕所出门跑步,30/1小时后回家拉伸、吃饭、洗漱去公司,开启元气满满的一天。在跑步这段旅途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烟花(台风)那几天,白天的雨稀里哗啦下个不停,到下班时难得的放晴,回到家换上运动穿穿上跑鞋就去跑步了,心里并没有想,今天下雨啊那就休息不跑了吧,并没有这种想法。所以从没有松懈过。很享受跑步的过程,就算下着小雨在雨中跑步的过程也是很享受的,穿上跑鞋仿佛拥有的全世界,希望这种感觉一直保持下去,相信在写作的过程中也会慢慢找到这种感觉。这种行动力也影响着我生活。
在跑步的过程中有三个点,这三个点就是
专注、喜欢、必定完成的信心
为什么是这三点呢,在跑步的过程心无旁骛眼睛目视方,听树叶沙沙的作响,鸟儿欢快的在枝头唱着歌,好像在说今天真美好呀,心中就一件事那就是感觉腿部的发力,感受自己的心跳。进入心流 的状态。
就如法国现代小说之父--巴尔扎克,代表作是《人间喜剧》、《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他写作时会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点燃蜡烛、将百叶窗拉得严严实实的,因为这样他就分辨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可以真正做到“夜以继日”。还有,他把咖啡当水喝,一辈子喝了超过5万杯咖啡,每天写作时间超过18小时,在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下,创作出《高老头》这本传世名著。
喜欢,何为喜欢呢,湖畔大学梁宁说过,每个人都无法拒绝自己真实的快乐。
喜欢跑步过程中汗流浃背内的感觉,身体分泌内啡肽产生的快感。
潇洒姐说过,一个人的奋斗目标应该是“摆脱多巴胺,追逐内啡肽”
什么意思?
多巴胺是一种奖励机制,也就是说你拿到了想要的东西,比如好吃的,玩游戏,多巴胺就会分泌一下,奖励你爽一下,那结果是啥?就是你下次还想要,久而久之就会成瘾,你也搞不清是你想要还是你身体追求多巴胺所以想要。
那内啡肽呢,内啡肽它不是奖励机制,而是补偿机制。你做一件事,比如健身,很痛苦,那身体就会分泌内啡肽,补偿一下,让你产生快感,以便坚持下去,下次也不怕做。
所以写作也是在追逐内啡肽的过程。
最后必定完成的信心
相信什么就会看到什么,我相信我可以完成目标,我相信我可以日更100天,要事第一,就和跑步一样,无论多忙,下班后回到家穿上跑鞋那一刻,世界属于了自己的。这种感觉印在心底。写作也是一样,当打开电脑指尖敲打着键盘哒哒哒的声音印在心底。
最后的最后,乔治.奥威尔说过"如果你无法写好文章,这就意味着你无法好好思考;如果你无法好好思考,那么其他人就会代替你思考。
雨天晨跑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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