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能不能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这在理论上是可以的,法律确实有这方面的规定,一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有规定,二是2018年就取消了房产继承必须去公证处的规定。但是,现实中真正能够通过不动产中心办成房产继承变更登记的,基本上都是家庭结构简单,继承材料齐全,家庭内部没有争议的。对于家庭结构复杂,继承人众多,有人不配合,证明材料缺失之类的情况,走不动产中心是很困难的,只能走公证处或者法院。
公证处有一定的调查权,法院不但有调查权,还有裁判权,尤其是法院,再复杂的继承案件最终都能够在法院这里彻底解决。所以继承房产究竟去哪里办理,要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去具体分析。
感谢大家!我是小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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