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于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货币政策的落实、政府专项债、地方债等均有部署。今天我们来讲讲小微企业那点事。
首先,什么是小微企业?
2019年1月1日以前,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
2019年1月1日以后,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调整为以下三个:
一、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二、从业人数300人以下、
三、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其次,本次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是什么?
一、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5%,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
二、、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之间,税负10%,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提至10万/月。对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也就是说季度缴费是30万免征增值税。这个厉害哦。
四、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小微企业又可以省一笔。
五、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期限暂定三年。我个人认为,这么好的政策,减免力度那么大,小微企业好好抓住这三年,全身心投入到企业中去,不再为税务的事情“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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