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咨询了涂先森的意见,毕竟我是有家室的人了。但是,他支持我,他说,“时间就像一条射线一样,从一点开始出发,然后不停地向前向前再向前,它将穿过你见到的所有的人,遇到的所有的事,想过的所有的念头,只要被它穿过,一切终将凝固,不可撤销,不可反悔,不可更改,它们终将构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不管短暂还是长久”。他还说,感谢那些年后知后觉的我,最后才能和他遇见。
~题记
有些人,经历过后才明白,
有些事,发酵过后才愈发珍贵,
有些感情,失去后才懂得。
你有没有一个蓝颜知己?曾经,我是极其敏感而自卑的。我从来不相信,会有人喜欢皮肤黝黑,微胖,不漂亮的我。就算,我真的对某个人产生了歹念,但一定会抵死否认,放在心里,不敢表达。
所以,当身边的朋友告诉我,乐乐同学喜欢我的时候,我从来都不信。直到有一天,我在自己的空间主页上看到了他多年前的留言和对别人的回复。
“你还好吗?”
“我希望她好好的。”
“只可惜我已经没有机会了,我们都不愿意辜负父母的期待。”
他的空间主页名称是“请,你好好的”,他说,那是因为她的名字谐音有“请”。
那一刻,我泪如泉涌,原来一切都是真的。原来我的怀疑是真的,原来,并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那一年,我们读高二,他坐在我的后面。听说前后桌,是最容易发生故事的。他物理很好,英语很烂。我是个物理渣渣,英语超级好。那时候,我们互帮互助,他给我讲物理,我给他讲英语。
可能,就是从那时候萌芽的吧。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去洗手间,会绕路跑到教师楼那边,因为那里有面镜子。走进教室后,也会习惯性瞟一眼他在不在。如果眼神正好交汇在一起,会假装看向其他地方,他总是淡淡的,嘴角微微上扬,脑袋倚在右手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等我坐定不久后,他会拿出一支铅笔轻敲我的肩膀,问我有什么好事,笑得那么开心?或者是问我上午他没有听明白的英语题,再或者是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是我问他的物理题。真心觉得讲得比物理老师好(老师别打我),因为我看懂了。
转眼间,很快我们就迎来了黑色的高三。高二升高三的那年暑假,学校不上晚自习,那段时间,我们班上冒出了很多情侣。班主任老师循循善诱,各种苦口婆心都没有用。家长也来了学校。想着自己的心事,我有些害怕了。
于此同时,班里渐渐传起了各种言语。当然,也有我和他的,同学录上,居然有人祝我们“百年好合”,我很生气。我们虽然关系好,但我一直认为我们只是比好朋友更近一些,我们是闺密。
只是我忽略了,他往我抽屉里放的糖果,桌上的营养快线,还有每天发在闺密手机里对我说的晚安(那时候我没有手机)。那时候的我们,不得不选择忽略。
有那么一瞬间,我也想过,如果我们能考到同一所大学,也许可以...
但是,我不敢继续想了,他总是风轻云淡的样子。我想,他不会喜欢我的。二妞温柔,妞妞美腻,小荷率真。唉,我有什么呢?还是好好想想物理那道电学题吧,怎么还是搞不懂,已经不好意思再问他了,不然同学们又该说闲话了。
就这样,我们迎来了高考,他考得很好,被提前录取,我的物理终于是及格了。
毕业酒会的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喝啤酒了。饭后大家去潦河边上散步,他走到我跟前,说,我喜欢的那首《断点》他学会了,想唱给我听。
我点头说好,他就站在我跟前,唱着歌。突然,我打断他了,说,现在我没有那么喜欢了,我们去找其他人吧。
我在怕什么呢?我估了自己的分,知道自己不可能和他一个学校的,那还是算了吧。
后来,由于家里发生变故,我一度辍学了。他一直鼓励,送我喜欢的英文书给我,安慰我大学其实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就算是没有上大学,你也可以很好。后来,我又继续上学了,他送我去车站,千言万语,融化成一句“一路顺风”。
大一那年他给我打了半年的电话,却从来都不说喜欢。我太自卑又太骄傲,那段时间我情绪很不好。我连饭都吃不饱,拿什么去谈感情,可是我的骄傲不允许我示弱。拒绝的理由有很多,我们终究是走散了。
大二暑假,我用打工的钱买了一台电脑。登录QQ空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他说过的,只是我从来没看见。我很想给他打个电话,问一句,他是否还和当初一样。
只是一切都回不去了,彼时我在上海,他也在上海。我们匆匆见了一面,憋了很久的问题,终是没有问出来。一直到大三开学后,闺密说,喜欢就说出来啊,怕什么。在某一天晚上,我试着发了个信息给他,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秒回。我七七八八绕了很多圈,终于问出来了。
我说,我今天看大话西游了。
他说,嗯,最近怎么会想看这个?
我答,因为以前没看懂,想再看一遍。
他问,那现在看懂了吗?
我答,好像懂了一些,但还是没完全懂,有些事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想起来我们好像从来没一起看过电影
良久。。。
他回,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那段时光是我学生生涯中最开心的日子。曾经经历过,就是最美了。最美丽的回忆,我把它放在心底。
我说,我懂了,好朋友。
他回,嗯,一辈子的好朋友。
如果说没有一点点遗憾,那是骗人的。毕业那年,我们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等待见面的时候我还是紧张了,一起玩的时候会被当成是情侣,闺密一直喊着“天时地利人和,赶快在一起”,但我们一笑而过。
因为再次见面,我们终于明白,我还是我,他还是他,但我们不再是我们了。
后记
半年后,我认识涂先森。一年后,我们举行婚礼。我所有的好朋友都来了,当然也包括他。现在我们的宝宝即将3岁,我们很快乐。
时光荏苒,我们都已经长大。庆幸的是,我们一如当初,依然是好朋友,不需要客套,不需要拐弯抹角。
今天七夕,他现在在上海,研究生毕业一年,单身。如果你也恰好单身,又正好在上海,不如一起去看个电影吧,愿为你们做一次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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