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珍是我爸的堂妹。第一次见到她,或者说第一次对这个堂姑姑有印象,是在我上小学二年级那年的正月。
那是1997年,农村青壮年去城市打工的渐多,但每年过年村里还是很热闹,不像现在是完全的凋敝。我叔叔和婶婶当时在上海卖卤菜,赚了一点钱,家里盖了楼房,还有彩电和VCD。那时有VCD的人家不多,叔叔也只有过年回家时才拿出来放,平时都是锁在柜子里,房门也锁着。他们的房间在2楼,爷爷住在楼下。不管是过年还是平时,爷爷都很少到楼上去。我家住在他家隔壁,还是爷爷手上盖的红砖青瓦房。
叔叔他们一般在送灶节前一天回家,过完元宵节出门,一年就只回来这一趟。在这20多天里,他们楼上的房间是很热闹的——用VCD放港片,白天晚上不间断的放;还有唱歌的片子,一张里面有十几首歌,放的时候在VCD上插个话筒,人就可以跟着唱,叔叔说这叫“卡拉OK”,在城市里很流行。附近的青年男女除了打麻将以外,就喜欢聚在叔叔家唱歌。而我也几乎整日待在他家,表面上是为了带2岁的小堂妹玩,其实就是想看新鲜热闹。
他们唱的歌以情歌为主,《粉红色的回忆》、《涛声依旧》、《爱拼才会赢》之类。这些青年男女,男的多在外做泥瓦匠,女的则在当保姆,稍微混的好一点的就是像我叔叔婶婶一样做点小生意。男的唱歌的时候声音都很大,几乎全程用高音,把情歌唱的像战歌;女的有些音色不错,但总感觉放不开,只是机械地跟着屏幕上的歌词唱,听的人完全感受不到歌里的感情。可能在他们看来,这不是唱歌,而是一种游戏,他们没有用心投入歌里,也不好意思投入,只是沉浸在听到自己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来的那种新奇感,以及被别人注视的存在感。但我还是每天都去看他们唱。还有一个人也是每天都来,他是住在二队的孟大伢。
孟大伢戴副眼镜,长得白净斯文,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到城市里打工去了好几趟,都是只待了个把月就又跑回来。村里人因此对他评价不高,说他吃不了苦,是个没所以(方言,意思接近没出息)的。他爸有一条小破木头船,平时除了种田之外还到河里捉小河虾卖钱。孟大伢在家不大出门,田里的事一概不管,只每天傍晚到河里下一遍虾网。我有时候放学在河边圩埂上走,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条小破船上,一动不动地盯着水面,夕阳的光落在他身上,他像一只寂寞的水鸟。他到我叔叔家是为了看港片,我记得有一张周星驰演的《武状元苏乞儿》,他看了好多遍,连我都跟着看烦了,他还是每次一来就提出要放,有时候叔叔婶婶不在,他就自己放。如果片子看到一半其他人提出来要唱歌,他也不说反对的话,就还是坐着,笑着看别人唱。直到有一天,丽珍来了。
丽珍是和她大姐、姐夫一起来给我爷爷拜年的。她们的父亲是我爷爷最小的弟弟,16岁出去当兵,家人都觉得荣耀,以为他会在部队里出人头地。没想到3年后退伍回来,他还是只能当个农民。当时我的曾祖父和曾祖母都已经去世,家里的几间草房、十几件农具也已被哥哥们瓜分,小爷爷没有办法,只好到几十里外的一户人家入赘,做了上门女婿。
一晃30多年过去,大爷爷在1995年去世,膝下没有儿子,女儿们也已出嫁,留下几间瓦房无人居住。我爷爷因此提议小爷爷搬回来,住到大爷爷的房子里去。按照乡下的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因此大爷爷家的几个姑姑也不敢说什么。大爷爷家的房子在下圩,和我家隔了1里多路。小爷爷搬回来后,常到我家来走动。他生了3个女儿1个儿子,丽珍是她最小的女儿。丽珍没有搬回来,因为她在小爷爷入赘的那个村里当小学老师。
我至今都记得第一次看到丽珍时她穿的衣服,是一件黑色的翻领呢大衣,长度及膝,琥珀色的双排扣敞开着,露出里面一件白色高领毛衣,毛衣外还套着一条橘色薄呢背带裙,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高跟皮靴。她的个子很高,穿着靴子有175cm左右了,因为我看到她和我爸爸并肩站着,头顶几乎齐平。她的脸是南瓜子的形状,眼睛很大,睫毛又长又密。她在脸上搽了粉,嘴唇也涂了口红。我最羡慕的是她的长发,又顺又直,发梢剪得绷齐且向里稍卷,像一条黑缎披在肩上。当时的我认为,电视里最美的女人是貂蝉(陈红演的),现实里最美的女人就是我的堂姑姑丽珍。
叔叔婶婶邀请丽珍到2楼看VCD,我也跟在后面。房间里有好几个人,本来在唱歌,看到丽珍来了,都是一愣,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看了好几秒,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放下了话筒,邀请丽珍到沙发上坐。丽珍也觉得不好意思,微低着头走进了房门。婶婶端出一盘新的茶点,又给丽珍沏了一杯茶,大家闲聊了几句,渐渐熟络起来。叔叔问丽珍要不要唱歌,她很自然地答了句:“好啊。”她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姑娘一样,先扭捏地推辞几句,说自己不会唱之类,然后经过主人的再三邀请和众人的起哄才勉强答应,说一句:“那我就唱几句唱着玩,你们不要笑哦。”这是我以及在场的所有人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乡村大姑娘尤其是漂亮姑娘的人设。但她一点也不符合这个人设。她无疑是特别的。她的衣着打扮是特别的,名字也是特别的,她的大姐、二姐都是按辈分起名,一个叫传翠、一个叫传萍,还有她的哥哥,叫传国,都是乡下最常见的名字,而“丽珍”两个字是多么洋气啊!根本就是城里人才配拥有的名字。
丽珍选了一首《梦醒时分》,音乐响起,电视屏幕上出现一个圆脸大眼睛的少女,那少女也穿着白毛衣,字幕显示她的名字叫卓依婷。这首歌我已经听过很多遍,隔壁三妈家的小华就在这房间唱过好几遍。但像丽珍这样唱,我还是第一次听。她侧坐在沙发上,身体很放松地微微前倾,而不是像其他人一样一拿起话筒就腰背僵硬、挺得笔直;她双眉微蹙,目光如水,不管是神情还是声音都和电视里的少女如出一辙,仿佛有满腹的悔恨、委屈和一往情深正随着歌声缓缓流淌出来。房间里的所有人都和我一样听呆了、看呆了,这才叫唱歌啊!
一曲唱完,房间里出现了尴尬的沉默,没有人鼓掌。也许是因为乡下人不习惯鼓掌,尤其是在这么小的一个空间里给一个坐他们中间的人鼓掌。那说几句恭维话呢?我不知道为什么也没人说,当时的我很为丽珍不平。但现在回想起来却又觉得能理解了,那几个青年面对丽珍大概是自卑的吧,尤其是其中的两个姑娘,估计心里被羡慕、嫉妒、懊丧、鄙夷等各种情绪塞满,早已翻腾得自己五味杂陈,哪还顾得上说场面话。最后是婶婶打破了沉默:“丽珍的声音好听啊,再唱一首吧。”
这时VCD已经开始自动播放下一曲,是男女对唱的《心雨》。还没等丽珍回话,一直闷声不响的孟大伢突然站起来,拿起另外一只话筒,对丽珍说:“这首你会吧?我们合唱个好?”丽珍笑着看了他一眼,就唱起了第一句:“我的思念,是不可触摸的网;我的思念,不再是决堤的海。”孟大伢也接着唱:“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深深地把你想起?”没想到他唱的竟然比丽珍还好,声音沉稳深情,平时看上去呆滞无神的一双眼睛,这时也变得灵动起来,时而哀伤地望着屏幕,时而脉脉地与对方传情。她们两人完全沉浸在音乐和歌词营造的氛围里,仿佛真成了一对苦恋的情侣。
孟大伢之前从没拿起过话筒,婶婶邀了他好几次他都不肯,只推说:“我不会,你们唱,你们唱。”一边说话一边脸就红了,大家看他腼腆也就不再为难他,只当他是透明人,自顾自地玩。而今天他却表现如此异常,连我一个才9岁的小孩都看得出来,他是对丽珍动了心。但我是不认可他的动心的,甚至为他的大胆而愤怒!他怎么配得上丽珍呢?如果丽珍是天鹅,他就算不是癞蛤蟆,最多也只能算是只绿头鸭。而房间里的其他男青年,就连绿头鸭都不如了,只能算是小鸊鷉。没错,一个9岁的孩子就会在心里给人划分优劣等次了,因为这本是人之常情。但这种划分其实是一种一厢情愿,体现的只是划分者本人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与真正的现实是无关的。
而现实也确实没有按照我臆想的方向发展。那天之后,孟大伢并没有做任何进一步的表示,至少据我所知是没有。正月一过,他就被他的姐姐姐夫带到了深圳打工,之后很多年都没有回来。而丽珍也在开学前离开了我们村。叔叔婶婶又去了上海,每个人都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轨道。
直到第二年的过年,丽珍才又出现在我面前,而让我惊讶的是,她竟然要和一个在我看来只算得上是小鸊鷉的男人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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