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城市的繁华,我见识更多的是乡村的安静。小桥流水人家,夕阳西下,静待花开,是这些宁静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小时候被父母保护着,被乡村围绕着,不知贫穷为何物,不明歧视是哪般。不逃课,不请假,努力学习不是为了什么名和利,只是因为父母脸上的笑容,手里的糖果。小学的我,写字很漂亮,是班里的佼佼者,是老师眼里的夸赞对象。我喜欢去办公室让老师检查作业,因为这样,她会在校长的面前夸我的字写的好看;我喜欢在邻居面前让妈妈检查作业,因为这样,邻居会夸我的字优秀,妈妈会笑。
一二年级,懵懂的我并不了解什么好坏,不明是非,似乎被孤立的都是可怜的,都值得我去关心。也很傻,不懂感情。一次,不明白什么原因,我被孤立了,全班的小朋友都不跟我玩了,都跟着一个“老大”。我的邻居,我从小的玩伴,在我上厕所时偷偷跟我说话了,她说:下学,她陪我回家。几天后,那个所谓的“老大”不明所以的又找我玩了,我跟在她的身边,说个不好听的,像是哈巴狗,我向她揭穿我的邻居偷偷找我玩。想想那个时候真是傻的可以,为了所谓的讨好,不惜背叛疼爱自己的人,把自己真正当朋友的人。我自己都不了解自己那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在的我反思过去的自己,真是傻的可以。多么想对那个朋友说一句对不起,请原谅那个无知的傻子。
那时班级里拉帮结派,我是永远的中立者,墙头草。这样评论自己并不是因为我谁都不占,相反的我两边都玩,我永远站在强势的一方对弱势伸出援手,身在曹营心在汉。选择强势的一方是因为我不想被孤立,不想成为那个被冷视的人;选择帮助弱势,是因为我不想看到她们孤单,我想做那个可以最后守候她,给她温暖的人。我的愚蠢岁月里并不全是这些,他应该就是我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泓清泉吧,和他的相识实属意外,我喜欢看他出糗,喜欢看他写不完作业被老师罚站,喜欢在他示意时幸灾乐祸,懵懂的年纪并不懂爱情,现在想想,也许那就是喜欢吧。
小学阶段的我就告一段落了,回忆满是伤怀。满满的蠢,满满的傻,满满的对不起,满满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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