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是一个不一般的小说家,当大家都开始现代主义和意识流的时候,他还在写十九世纪的小说,和那些现实主义的小说使用相同的手法。
不过,他的讲故事能力有点像狄更斯,很吸引人阅读下去。
吸引我的是他的题材,他不直接将现实的丑陋的金钱的肮脏,也不讲宗教和政治,讲的是关于自由的主题,将的是关于个性与人生,是我们未思考过的事儿。
过了近一个世纪,它仍然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
我们的个性和自由终究会被时间磨平吗?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们没有那么大的天才,不需要跑到大溪地去画画。
可是,人的幸福真的是在公司里每天上班,下班回家,退休终老而已吗?
是啊!我们终究还是生活在世俗里,我们不是高更,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若真是这样,那么小说就太无意义了。
人是理性和非理性的集合体,人类社会的发展却越来越打击非理性,崇尚科技,一切井井有条,我们离自然越来越远,自由也离我们远去。
物质无法喂饱贪婪的人性,精神世界在苟延残喘中,而大多数人不理解,也不能改变什么。
艺术家只能拯救他自己,拯救不了人类,人类也无法自救,可悲的世界会通往何处呢?
当然,小说家在想什么我们不可能知道,我们只能知道自己想知道的,能思考就好,至少比行尸走肉好些。
这部小说让人知道了毛姆,毛姆将人的一切解剖,有人看到了月亮忘了六便士,有人看到了六便士忘了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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