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少时就学于县城,居姑母处。是仲冬,一束发儿到访,皎皎白皙,口齿清历,颇有风姿。窃问左右,曰姑父表姐之幼子,名武者。遂视为亲戚,相呼乳名,两小无嫌。越五载,余就业城中,姑母试探:“配于小武如何?”余赧然顿脚:“自家姊弟,怎可!”
如是者三,皆决然而拒。又三载,余母以为老大,其母亦促之再三,遂默然相坐一处,凭姑母约指缔姻。姻虽缔,甚觉荒唐,每出行,必避人耳目。武知余耻,故作懵懂,腆脸相问:“近亲否?近亲否?”
花烛之夕,床上对坐,相视大笑,不知此身弟也,姊也,夫也,妻也。次日归宁,犹嘻嘻然以乳名呼之。吾母斥曰:“成何体统!”方知今非昔比,乃敛儿戏之态,庄重相待,恪尽本分。
武好交游,好武侠,好茶事;余好诗文,好吟诵,好远足。相与言语,每每南辕北辙,风马不及。余命其谓余三字,其曰:“快睡罢。”余叹所托非人,婚姻无趣,其曰:“榆木疙瘩,不解风情。”余嘱其诵诗催眠,小子顿做昏厥状,鼾声如雷,踹之不醒。
余夫妇业馆相近,尝日日偕与往来。某日同窗到访,迁延多时无去意。武久等不及,上楼探问,见男女同室相谈矣。余虑其必生恼火,未想小子灿然一笑,曰:“同窗到访,何不共饮?”。乃携至酒肆,略尽地主之谊。余冷眼旁观,小子谈笑风生,挥洒有度,纯直不失豪爽;同窗谨言慎行,唯唯颔首,早失才子之风。酒罢告别,同窗私谓余曰:“吾败矣!”
自此方知此人不俗。余虚长一岁,襟怀眼界、修为涵养竟不及小子一二。
壬午春月,武置房舍,虽倾囊仍不免借贷。吾母闻之,以金相助。余惭尚未侍药床前而先得利,痛愧不已,于母门前泪不能禁。武随身后,五味匿怀,不发一语。是年秋,自告出外,奔驰治生不肯稍息。每得外省佳果美食,则一分两半,笑语余与小儿:“汝一半,汝一半,不可争抢。”邀其同食,曰“哄孩玩意儿,丈夫不食。”
如是数载。其奔走东西,余悬心日夜,各怀辛苦而不言。某日更深未归,问之,答曰:“送客驿站。”余对烛久候,疑其饮酒忘归。至丑末归来,不免言语相讥。武愤然曰:“吾辛苦若此,何也?汝今生疑,不若散矣!”余慨然允之,曰:“既如此,此物亦不复戴!”遂脱其所赠玛瑙手钏掷于地上。立时绳断珠散,分崩不似前物。武叹息泪下,揽余入怀曰:“何至如此,吾错矣!”
自此安闲度岁,再无相争。
秋来天凉,睡前泡脚。抬头看他,发间已添星白;他若看我,亦一中年妇人。恍然而叹,余与小子相伴,展眼廿一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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