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开百度,看到了一个期盼很久的消息:江歌妈妈胜诉了。
从江歌遇害,到江歌妈妈等来胜诉,整整过了1894天,江歌妈妈熬过来了。
1894天,我坚持日更的话也得坚持写上六年多。
从第一次看到江歌刘鑫的新闻,便一直在关注这个案件,今天终于等到了结果。
这几天,我的脑海也总是浮现出一个问题:人的生命价值该如何衡量?
时常看到这样的新闻:为了营救轻生的人,那些英勇优秀的救人者牺牲了。
按照社会价值的观念:培养一个大学生或者消防员的成本远比一个有轻生念头的普通人大。有轻生念头的普通人死了便死了,能产生的社会贡献和价值也远比大学生或者消防员小。
救人者死了,被救者还可能觉得救人者多管闲事,不会有半点愧疚之情和感恩之心。
可是,在有优秀道德观念的大学生和消防员的观念里,却一定会认为见死不救非人也。
这个话题比较沉重。
今天的判决,很重要。希望正义之光可以一直普照大地。不懂得感恩的人也终将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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