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函数实际上是对象。
2.每个函数都是Function类型的实例,而且都与其他引用类型一样具有属性和方法。
3.由于函数是对象,因此函数名实际上也是一个指向函数对象的指针,不会与某个函数绑定。
4.函数通常是使用函数声明语法定义的:
函数声明定义与使用函数表达式定义函数的方式几乎相差无几。
函数表达式定义5.由于函数名仅仅是指向函数的指针,因此函数名与包含对象指针的其他变量没有什么不同。换句话说,一个函数可能有多个名字:
注意:使用不带圆括号的函数名是访问函数指针,而非调用函数。
6.没有重载(深入理解)
7.函数声明和函数表达式:
解析器会率先读取函数声明,并使其在执行任何代码前可用(可以访问);至于函数表达式,则必须等到解析器执行到它所在的代码行,才会真正被解释执行。
可以被执行 执行错误除了什么时候可以通过变量访问函数这一点区别之外,函数声明与函数表达式的语法其实是等价的。
8.因为ECMAScript中的函数名本身就是变量,所以函数也可以作为值来使用。也就是说,不仅可以像传递参数一样把一个函数传递给另一个函数,而且可以将一个函数作为另一个函数的结果返回。
可以从一个函数中返回另一个函数,这也是极为有用的一种技术 。
9.函数内部属性:arguments和this
arguments:它是一个类数组对象,包含着传入函数中的所有参数。虽然arguments的主要用途是保存函数参数,但这个对象还有一个名叫callee的属性,该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拥有这个arguments对象的函数。
阶乘函数(用到递归算法)上面函数的问题:这个函数的执行与函数factorial紧紧耦合在一起。为了消除这种紧密耦合的现象,可以使用arguments.callee。
this:引用的是函数据以执行的环境对象--或者也可以说是this值
thiscaller:这个属性中保存着调用当前函数的函数的引用,如果是在全局作用域中调用当前函数,它的值为null。
两种情况注意:不能为函数的caller属性赋值。
10.函数的属性和方法:length和prototype
length属性:表示函数希望接收的命名参数的个数。
length属性prototype属性:对于ECMAScript中的引用类型而言,prototype是保存它们所有实例方法的真正所在。换句话说,诸如toString()和valueOf()等方法实际上都保存在prototype名下,只不过通过各自对象的实例访问罢了。在ECMAScript5中,prototype属性是不可枚举的,因此使用for-in无法发现。
每个函数都包含两个非继承而来的方法:apply()和call()。这两个方法的用途都是在特定的作用域中调用函数,实际上等于设置函数体内this对象的值。
apply()方法接受两个参数:一个是在其中运行函数的作用域,另一个是参数数组。其中,第二个参数 可以是Array的实例,也可以是arguments对象。
apply()call()方法与apply()方法的作用相同,它们的区别仅在于接受参数的方式不同。对于call()方法而言,第一个参数是this值没有变化,变化的是其余参数都直接传递给函数。换句话说,在使用call()方法的时候,传递给函数的参数必须逐个列举出来。
call()它们真正强大的地方是能够扩充函数赖以运行的作用域。
bind()方法:这个方法会创建一个函数的实例,其this值会被绑定到传给bind()函数的值。
bind()11.每个函数继承的toLocaleString()和toString()方法始终都返回函数的代码。另外一个继承的valueOf()方法同样也只返回函数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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