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诉他自己的人生、日常行为都得由自己决定。并且,假如有做出决定时需要的材料——比如知识或经验——那就要提供给他们。这才是教育者应有的态度。
2.表扬是“有能力的人对没能力的人所做出的评价”,其目的是“操纵”。
3.不是竞争原理,而是基于“协作原理”运营的共同体。
4.共同体感觉不需要如“掌握”,而需要从自己内心“挖掘”,正因为如此,它才可以作为“感觉”共有。
5.不要从“与他人不同”方面寻求价值,而是从“保持自我”方面寻求价值。
6.不可以批评孩子,因为批评是一种破坏相互“尊重”的行为,发怒过斥责是一种低成本、不成熟、暴力性的交流手段。不可以表扬,表扬会令共同体中滋生竞争,让孩子形成“他人是敌人”的生活方式。赏罚会妨碍孩子“自立”。
7.想要通过拯救他人使自己获救,通过扮演一种救世主的角色来体会自己的价值,这是无法消除自卑感的人常常会陷入的优越情结的一种形态,一般被称为“弥赛亚情结”。它是一种想要成为弥赛亚也就是他人的救世主的心理性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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