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小说《三毛传》,觉得自己很可笑。以前,我总是对在小区或路边垃圾桶里拾荒的人给予同情,认为他们为生计所迫,是不得已而为之。原来是我的想法太狭隘了。
拾荒,对于三毛而言,是一种触摸生活的手段,亦是一种浪漫。刚入小学的三毛,每次放学都会托同学将自己的书包先送回家,而后一个人在田间小路上为偶尔捕捉到的欢喜而雀跃。对于拾荒的结果,三毛从不挑剔,在别人看来再小再无用的东西,在她的眼里,都是宝贝。
拾荒,是三毛的梦,即使没有人理解,她自有自己的执着。她曾在自己的作文中毫不避讳地描绘自己的梦,说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但是老师却残酷地扼杀了这浪漫的梦,气愤地要求三毛重写。于是,她偷偷藏起了拾荒者的宣言,用苍白的、千篇一律的文字去回应这同样苍白的世界。许是生来注定,许是叛逆使然,三毛对于拾荒的热情越发地不可收拾,拾荒,成了她戒不掉的情趣。随着艺术的熏陶和阅历的增长,三毛越来越能发现那些破烂身上别样的魅力。
爱人荷西,懂三毛。他们在撒哈拉住进坟场区,在家的对面,就是垃圾场,他们捡回腐烂的羊皮简单加工制成坐垫,将自行车上的旧零件改造成项链,棺材店不要的木板被做成了桌子。荷西送给三毛的新婚礼物,竟然是他在沙漠里捡回来的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这样的生活,怎能不让人向往?
父母,懂三毛。一次父母去海边,无视那些醉人的风景,反而弯腰苦苦寻觅几个小时,将两块捡到的彩石送给三毛。
与其说三毛执着的是拾荒,不如说,她爱着的是拾荒中那种自由的呼吸,是拾荒后永远不会重复的惊喜,是每一件物品背后独一无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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