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5日是老马(马克思)200年诞辰日。200年前的1818年,滑铁卢战役刚刚过去三年,不可一世的战神拿破仑因此战的彻底失败而被流放孤岛,随着长达二十余年的客观上摧毁封建专制的拿破仑战争的结束,几乎整个欧洲又恢复了旧有的一切。奴隶与奴隶主,压迫与反抗此起彼伏……。就在这样一种腐朽与先进制度的生死较量中,新兴的处于萌芽状态的资产阶级与古老的封建世袭君主制的对决刚刚拉开帏幕的时候。就在这年5月初的一个凌晨,德国莱茵河畔一声婴儿的啼哭,震惊了整个被雾气打湿的天地万物。这个日后叫作卡尔马克思的婴儿,在同为人类这个事实上,与其同一时刻全球出生的千百万新生命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马克思在日后数十上百年里,给全世界数以亿计的民众命运造成了重大的不可逆转的影响。
出身名门望族的马克思,在律师父亲的影响下,日后也曾做过一段时间的思维严谨的律师。马克思的个人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工作婚姻都有过挫折,好在他不屈不饶立志成才,令人欣喜的是在友情(恩格斯)与爱情(燕妮)的滋润下,马克思终有所成,在险恶的环境中连续写下了《资本论》、《神圣家族》、《共产党宣言》、《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巨著,在全世界无产阶级中广为传诵,马克斯因而当之无愧成为革命的导师。在所有著作中,马克斯都反复强调革命就是不断用暴力摧毁现有的所有社会秩序,马克斯认为人类社会全部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著名论断在全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也由此而带来了一系列始料未及的后果。
其实早在马克思的“革命”理论形成之前,人类漫长历史卷册的每一个单元,无不伴随着痛苦呻吟与刀光剑影。在茹毛饮血的开始的蒙昧时代,出于恐惧的先天本能,大型猛兽的意外袭击,自然灾难的猝然降临,都使当时为数不多的人类紧密抱团。身裹树皮的祖先们,男人外出寻找食物,女的留在家中“洒扫庭除”。这是极短暂的和谐共处的温馨时光。
稍后接踵而至的中国历史的每一次改朝换代(仅以中国历史为例)。无论正面疆场上的殊死搏杀,还是宫帏背后的阴谋诡计,所有的暴力(软暴力)无不是为了最终问鼎中原,目标志在必得,再多的尸山血海也决不回头。只要一旦南面为王,所有不堪的历史都将重新编制(所谓历史就是凭暴力取胜者书写的)。无论陈桥兵变,还是烛影斧声,都是这样一脉相承的。
以暴力为标准,谁在血泊中胜出谁就是“受命于天”,高高在上接受万民敬仰。但新的暴力基因无时不刻在人心中酝酿,管它手段如何,英雄也不问出处,只要坐稳金銮殿,一切即可迎刃而解。虽然所有暴力手段都不合法,但几千年就是这么不合法过来的。套用鲁迅先生的名言“世上之事原本都不合法,不合法的多了,也就合法了”。在这样长久的杀与被杀的血腥氛围中,又会潜移默化塑造怎样的国民性格?
时间进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国际舞台,马克思学说在欧洲一些国家到处传播。农奴与农奴主的斗争日益尖锐,占有大批土地与庄园的少数贵族与下层的矛盾不断激化,上层建筑摇摇欲坠。被沙皇多次流放到西伯利亚的列宁等人先后接触到马克思理论,对暴力革命深信不疑,等到时机成熟,立刻发起了一次次武装起义(暴力革命),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爆发的十月革命,一举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二个无产阶级政权(第一个是巴黎公社)。
政权初建万事待兴,何况还有不甘心失败的资产阶级军队虎视眈眈?在这样的非常时期,采取非常的措施与方式,比如大规模镇压敌对势力,就是必须的。这样以马克思革命理论为指导的国家暴力就被合法化和规范化了。革命不能心慈手软,革命必须流血。即便有大量的被冤杀者,那也是不可缺少的革命祭坛上的祭品。革命总是这样杀戮自己优秀的儿女。
在前苏联,当掌握国家机器的斯大林在大量清洗异己分子后(有许多都是臆想出来的,这是古今统治者的通病,他们宁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可疑者),将屠刀对准了曾经浴血并肩战斗的布哈林,早就知道绝难幸免的布哈林给后人写下了一篇催人泪下的短文,并让妻子马上将内容默记于心,然后一把火烧了。布哈林很快被以反革命的罪名枪决。
以革命的名义,一切那怕超过法西斯的手段都是允许的,极端的例子有当着父亲的面轮奸女儿,索要莫须有的“反革命”证据。稍有权力的人都可以凭借革命的名义,革仇家的生命,抢仇家的资产。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人民送来了马列主义”。正在迷茫中徘徊的陈独秀、张国焘、周佛海等人如获至宝大喜过望。立即宣传共产唤醒民众,并设法夺取国民党的政权。一时革命之火遍地燃烧,第一批中共党员连续发动了好多次武装起义,大部分都以失败告终。剩下的人员不得不向边远地区转移(井冈山等地),远离政府军队的围剿。在激烈的战斗告一段落后,被枪声一度掩盖的整肃内部的暴力行动就成了主要任务。暴力是马列主义者的主要手段,可以说它们是以暴力起家又以暴力收场。暴力是其维持组织的极有效的方式,不断制造恐怖搞的人人自危,便是目的所在。
红军时期的肃反、打AB团等等莫不如此。后来的土G、镇反、四清、文革等政治运动的暴力手段都是有迹可寻的。
在革命的正当名义之下,杀人者气势汹汹理直气壮(他认为杀的都是反革命),被杀者忍气吞声引颈就戮(我有罪,我该死)。所有人都不会丝毫怀疑杀人的正当性,因此心中也没有任何罪恶感,一切为了革命。几十年前一名几岁的女婴,被人用力一劈两半,理由是不能留下反革命的血脉,让她长大后报仇。
类似的血案不胜枚举,如果“老马”九泉有知,不知又作何感想?
而今“阶级斗争”的年代早已逝去,进入了千载难逢的“新时代”,我们的人民政府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美好生活”之间的矛盾而废寝忘食。可是世代遗传的互害的仇恨种子难道也彻底枯萎了?
马克思理论在我国新时代理应有新的创新,不应该仅仅作为口号在特定时期“吼几声”,当然,过去那种革命式的暴力,千万不要让它“复活”。
“老马”的阶级斗争本质就是把人简单地二元化,非好即坏非黑即白,对坏与黑一律无情打击肉体上消灭。可是,如此的分类法简直太“犯罪”,人的素质、修养、知识、阅历千差万别,由此形成的个体性格复杂多样,对外界的反应也是很不一样的,岂能以此简单人为归类然后“处理”?我不知道,这与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有什么不同(据说德国纳粹信奉的社会民主党就是马列主义的分支)?
马克思认为“阶级斗争”(会产生难以泯灭的后遗症),就是人类的全部历史,未免过于武断。被暴力与仇恨充斥的个体或者种族,不能等同于正常人类,注定要被时代的车轮抛弃。
相比之下,西方启蒙时期的思想家斯宾诺莎提出的天赋人权论极有眼光。天赋人权论认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现在应该还不是),受自然法则支配,人人都平等享有自然权利,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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