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灰不溜秋的土狗,拥有不黑不白的一身不算漂亮的狗毛,我瞎了一只眼,又没有练成狗类的看家本领,摇尾乞怜和龇牙咧嘴,苛刻的人类主人们当然谁也不会收留我,特别是我那一排性感的肋骨,和那一身拉风的毛发,显得又瘦又丑,又脏又臭,因此没有人类会喜欢我,我曾试图做个合格的土狗,摇尾乞怜,卖萌讨好,但最终除了收获石头和棍子,我还得到了许多亲切的名号,譬如王八蛋,畜生,滚蛋,打不死的,讨厌鬼等,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反正也没有名字,正打算从中选一个充当我的大名呢,也许这些名字不太好听,还有点别扭和绕口,不过我并不是太在乎,毕竟像我这样的流浪土狗,能有个名字已经不错了,比起那些终其一生也没有名字的家伙,我也算是“有名了”,这不也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嘛。也许我真的要时来运转了,自从我拥有名字不久,我的春天就很快的来临了,事情是这样的,我凭借着不太灵光的嗅觉,经过上天入地的寻找,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这半个月来的第一顿美餐,那是一个人类小孩刚刚生产的热乎乎的人类粪便,我等了足足半个小时,终于等到那便秘的人类小孩提起裤子走掉了,我赶紧吞了口唾沫,兴冲冲的跑过去,正准备享用大餐,但这时一条美犬小姐却优雅的走了过来,她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粉红色的项圈,漂亮极了,项圈下方还有一个小小的铃铛,随着她的走动不住轻响,叮铃铃叮铃铃的,好听极了,她的到来就仿佛仙子降临人间,我何尝看见过这样美丽的美犬呢?她的到来让我心跳加速,呼吸一窒,我赶紧脸红的低下头,四肢无措,连尾巴都不知道往哪边摆了,像我这样的流浪狗,哪里见过这样迷狗的美犬啊,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向喜欢吃独食的我居然很想慷慨一把,也许是出于雄性特有的本能和冲动,我将这一顿马上要到口的美餐让给了她,我看见她那放大版的樱桃小口,我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着,我的心也是醉了,直到她吃完大餐,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事后她晃了晃漂亮的尾巴以示感谢,然后她迈着优雅的碎步走远了,我一直望着她的背影,直到她拐过一道弯,再也看不见了,我才抽了抽鼻子,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唉,这可真是一场艳遇啊,唯一的缺憾是我还饿着肚子呢,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却还饥肠辘辘,不像那些家养的狗大爷们,可以晒晒太阳,睡个懒觉,顺便迎合春天的气息,做个春梦什么的。不过我有时候也自我安慰,自己虽然忍饥挨饿,餐风露宿,但胜在自由和安全啊,因为众所周知,人类除了是视觉动物,还是杂食动物,在这个种族的餐桌上,赫然就有我们土狗一族的身影。我既然长得这幅模样,无缘穿门过室,那么就老老实实的当我的流浪狗,估计人类也不会想要品尝我那臭烘烘的骨头了,倒是比什么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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