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以世均的角度写,开篇介绍了世均和曼桢的结局——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
故事的开头给人一种暗示,世均和曼桢相识、相爱并分手的过程,是一场只有短短三五年的时间,回首过往点点滴滴,犹如经历了生老病死一般。字里行间给人一种寂寞、忧伤、哀愁的感觉。
世均对曼桢的爱不可谓不真,可他也说过违心的话,他说第一次见面就爱上她了,当然不是,他那时候刚毕业出来做事,见到女人还有些害羞不敢看。
他是见习工程师,工资低,工作苦,好在不需要他养家。因为父亲常年住在姨太太,一到过年,母亲经常哭哭啼啼,世均也跟着烦恼,小小年纪,就经历了这些,这也造成了世均细腻、敏感、懦弱的性格,也是他们最后结局的最主要的原因。
这一年,世均没有回去过年,第一次,过年不用看母亲忧郁的脸,暂时忘记了那种烦恼。
初四,他和叔惠进了一家饭馆,正好曼桢也在这里,这是世均所说的和曼桢的第一次见面,以前在叔惠办公室得见面不算。
他们俩第一次见面得场景,在张爱玲的笔下,太生动了,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一样。黑黑的长凳子,没人抹,世均的裤子平时脏兮兮的,他不怕,叔惠西装笔挺,就不情愿坐了。筷子也脏,要自己洗,于是曼桢主动给大家用开水洗筷子,本来很平常的一件事,但细腻的世均,心理活动特别丰富,怕别人对他有什么不好的想法,把曼桢给他洗干净的筷子放在桌子上之后,又拿起来,架在茶杯上。上菜了,有蛤蜊汤,世均舀了一碗,说道: 好像中国人吃什么都觉得像元宝。叔惠附和道,对啊,芋子也是元宝,饺子也是。曼桢又说起北方人有一种毛毛虫,人们管它叫钱串子,真是想钱想疯了,他们都同意这个观点。
这一次吃饭聊天的氛围非常好,过年放假,大家都很放松。后来,他们经常一起吃饭聊天,一来二去的,世均和曼桢也更了解了彼此,叔惠在其中起到了桥梁作用。
世均要去很远的地方拍照,他们两个也一起陪着去,曼桢还因此丢了一只手套。世均敏感细腻的心再一次发挥出本色,他觉得曼桢陪自己照相弄丢了手套过意不去,就一个人冒雨前去拍照的野外找回了那只手套。因为这只手套,两个人似乎都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有些东西似乎超出了友谊,于是都有脸红起来!
世均和曼桢的友情的种子,长出了爱情的小嫩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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