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们很多人共同喜欢过一个女同学。五年级改制为六年级的时候,在若干兄弟小学的少男少女中,宏伟夺得榜首。考完的那一天,我们结伴从即将进入的中学回家,还特意绕了很大一个圈子,说是要从那个女孩子家门前走过。但实际情况是我们都不知道她家具体在哪里,只是知道一个村子名而已。但我们还是凭着“一腔孤勇”,“义无反顾”地 去了。一路上大家欢声笑语,说了很多话,是我们以前从来不曾说过的,也许是畅谈人生理想,也许是描画雄伟蓝图。总之,那些话儿已随清风老去,消失在岁月的长河里。
是啊,我们过了这个暑假后,有的人升到中学去,有的人升到六年级,注定从此“差”了一个年级。现在回想,我们其实并没有经过那个女孩子的家门口。再说了,她和我们一起参加考试,女生腿脚肯定没有男孩子快,说不准还在逛街呢。
我记得那天阳光充足,天空湛蓝,云彩轻盈,绿树成荫,一路上有很多的白色蝴蝶飘来飘去,仿佛永远不知道疲倦似的,一如我们的童年与少年,明媚、鲜艳、光亮、无暇。
初中开学第一天,我在看分班告示的时候,有人轻轻地拍了下我的肩膀,跟我说:“你输了。”我回头看了下,是宏伟。他和那名女孩分到了同一个班,而我则去了另外的班级。当时我很纳闷,这是什么意思呢?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记起这档子事中间的曲折和掌故。
原来那天我们戏言,以这次考试作为赌注,谁考得好才会拥有喜欢她的资格。大约是谁都没有把这句话当真,从来没人跟我提过这事,而我也彻底忘记了这茬。所以那天宏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一脸的不知所措,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宏伟那天脸上是什么表情,我也早已忘记,但我仍能感觉到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头,以及这句轻轻飘飘的“你输了。”
少年时期的喜欢真的是一种单纯的美好,没有附加过多的东西,也谈不上对未来有什么期许,只是一种带着祝愿的关注,或者一种“与有荣焉”的欣喜。
我父亲是喜欢作文的。曾经因为给人家盖房子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脚踝粉碎性骨折,有一段时间就躺在床上养伤。
时间是在初秋,因为早上我总能被不远处田地里吆喝耕牛的声音叫醒。一场秋雨过后,麦苗整整齐齐地出芽了。于是就在这霜重雾浓的一个早晨,父亲动笔了,写下了我看到过的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颇具文学性的书面表达。他很高兴,忙拿给我看。我那时已上初中,自认为眼界和他这个“大老粗”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于是挑了个“描写细致,情感真挚,但文采欠缺,不够华美”的理由来彰显我的“高明”。
描写细致和情感真挚是因为文章写的就是我们身边的事,比如秋雨、烟雾、露珠、吆喝、黄牛、土壤;文采欠缺和不够华美,是因为我拿课文的作者舒婷、毕淑敏、宗璞的标准来看待的,确实没有她们文字优美,辞藻华丽,于是我轻易地“抛下”了这个断语。
那时候我可能没留意到,父亲眼中的光华和内心的喜悦可能瞬间黯淡下去了。从此,他再也没有写过任何文字性的东西,也没练字,我也再没看到写得极其出彩的走字儿和捺的“那把刀”。然而他仍旧支持我,叫我从别人那里借来字帖练习。他常常讲“字如其人”,说郭小明老师曾在二年级看见过我的字,认为写得很好,而现在完全不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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