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制作的读书笔记思维导图余华的第一部小说《活着》展现出的是一种沉重的悲剧色彩。《许三观卖血记》是能让人在哑然失笑中默默流泪的作品。
和名字一样,故事情节围绕卖血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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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遇上阿方跟龙开始第一次卖血,学会了跟血头周旋,也学会了卖血后犒赏自己一顿炒猪肝,温黄酒。和许玉兰成家后,卖血的几次中,四次是为了两个儿子,一次为了暗恋对象林芬芳,还有一次是为了不让全家人在饥荒中饿死。
他卖血的经历只有一次完全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出发,就是卖血攒钱娶许玉兰。其他的几次,要么是为了家人,要么是为了别人。
只从卖血的初衷看,许三观是个好人,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力气”。
在他们老家,称血是“力气”。力气分两种,一种是血里的力气,一种是肉里的力气。血里的力气不好恢复过来,卖血卖掉的先是力气,进而是热气,最后就是那条命。
和阿方和跟龙比起来,许三观很自制,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卖血的,因此结局也比他们好。阿方,年纪不到四十,卖血前拼命喝水,把膀胱给撑破了,身体就败掉了。跟龙在跟许三观一起卖完血后,突发脑溢血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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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率真,直接的写作手法,读起来不费力气。表现小人物人性中的卑劣,自私,还有在性方面的弱点,不矫饰,不虚伪。反而读起来有种令人发笑的滑稽。
对许玉兰性情的描写很有代表性。许三观请她吃完馄饨,糖,水果后,对她说,“吃完这些东西你就要嫁给我。”许玉兰就直接跟自己的爹还有何小勇哭诉,没有对小女儿复杂而矫情心思的细节描写,读起来也更明快,对人物的性格也更明了。
文中说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儿子时,许玉兰两人发生争吵,许玉兰就直接坐在门槛上对邻居哭诉,丝毫不在乎面子的问题。之后家里发生一些矛盾,她也动不动就去跟大家哭诉。甚至在家庭批斗会上,对着儿子们说出自己和何小勇之间不入耳的事情。所有的问题矛盾,都是从主人公口中说出来的,不是埋一些伏笔让读者去推断去猜测。只有一次,最后许玉兰被批斗时听了许三观的话,没把他和林芬芳之间的事情抖落出去。
文中滑稽的是,许三观和许玉兰两人都做了违反婚姻道德的事情,两人对此还很坦率真诚,两人的关系更像是一种合作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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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小人物值得肯定的品质是,即使在生活没有希望的时候,也不放弃对生命中光的追寻。人赖以生存的自由意志,尊严,在生死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人们对一乐的身世议论纷纷,甚至都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时,许三观还是选择继续抚养一乐,还让一乐去就救何小勇。
他是没有男儿血性的“乌龟”吗?事实是,在最后救完何小勇后,他就当众放言一乐从此以后就是他的亲儿子,不许别人再说三道四。尽管自己心里有莫大的委屈,还是对一条生命有起码的尊重,最后还卖血救一乐的性命。
放在现在,许三观这样的人几乎很少见,迫于一张面子,自尊,别说是一乐,一个家庭中出现许玉兰这样的人,就直接被众人宣判为死刑,再无翻身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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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说,有几个问题在脑海里盘旋。
1.为什么作者要选择小人物做主人公?
猜测,一是因为余华本身就有在社会底层生活的经历,对他们的生活有更感同身受的悲悯,二是小人物身上不加掩饰的人性的弱点更能直接击中读者的心。选择一个位高权重的人作主线,难免中间为了金钱,地位甚至是爱情,用尽手段,弯弯绕绕倒显得主旨不明晰。
2.一乐到底是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
3.三乐作为人物特征最不明显的主角,他出场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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