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小A因个人发展填写《离职申请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主管张经理认为小A是部门的核心员工,现在部门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人手紧张。希望其慎重考虑, 能够留下来。并承诺小A,合适的时间将给小A加工资。一个月过去了,工资没有上调。小A再次提出离职。版权归属123图书馆123tsg.com.张经理以公司已经开始讨论他的需求继续拖延,小A提出自上次提出离职日算,截止1个月后将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希望公司找到合适的人,安排工作交接。小A的做法正确吗,是否要给公司经济赔偿?
版权归属123图书馆123tsg.com.我认为本案例中,小A的做法是正确的,不用给公司经济赔偿。提前一个月提出了申请,并提交了《离职申请表》,1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归属123图书馆123tsg.com.公司既没有给出合理的留人措施,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这样的处理是不合适的,不恰当的。同时我认为人力资源部应该尽快启动招聘措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