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感官感觉”造成的“非记忆舒服程度”是“同一种性质”,可以做“大小程度对比”。
举例:
(1) “强光照身眼睛”和“手臂被外力掐捏”不是“同一种感官感觉性质”。“强光照身眼睛”和“手臂被外力掐捏”都会造成“非记忆舒服程度转变”。如果两种感官感觉必需二选一,人会对比两种感官感觉造成的舒服程度变化(包括想象、预判),然后人会选择舒服程度更高的感官感觉。
(2) “进食”和“听音乐”不是“同一种感官感觉性质”。“进食”和“听音乐”都会造成“非记忆舒服程度转变”。如果两种感官感觉必需二选一,人会对比两种感官感觉造成的舒服程度,然后人会选择舒服程度更高的感官感觉。
(3) “听噪音的感官感觉”和“在冰冷环境的感官感觉”不是“同一种感官感觉性质”。“听噪音的感官感觉”和“冰冷环境的感官感觉”都会造成“非记忆舒服程度转变”。如果两种感官感觉必需二选一,人会对比两种感官感觉造成的舒服程度变化,然后人会选择舒服程度更高的感官感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