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这是个伪命题,丹尼尔•笛福在他的论著《论妇女教育》中说“上帝不造无用之物”,那么世间万物都应该有其位置与作用;我理解“无用之用”,应该指的是那些还未又被大部分人所知晓和接受的事物所具有的性质,他们未被人所熟知,不知其性,无法对其进行改良和运用,自然也就会被称作是“无用之物”。
趣味:无用之用何为有用,有人会回答:客观之物即为有用之物,对否?其实不然,客观之物往往也是需要虚拟之物辅助才能发挥其功能。如“社会”之概念便是辅助“人类”之物质,依靠“社会”之概念,“人类”才得以规范,有此可见,某些事物无法靠自身发挥功效,须得相辅才能相成。
判断事物有用与否往往是与它的价值密不可分的,价值又分为两类,一是自带的价值,其外便是它发挥作用所能来的价值。作用越大则价值越高,自然也就越“有用”。举个例子:《吕氏春秋》中记载的晋献公使荀息假道于虞以伐虢,为借道赠宝玉、骏马于虞公,尔后成功灭了虞和虢,宝玉和骏马本身的价值已经很高,但在故事中它们发挥作用所带来的价值则更明显些。
个因素的;而现在似乎判断有用与否的标准变得比较单一而功利了,这是社会的一种退步,就如某大学规定:不会游泳不能毕业,被网友集体批评,直言游泳和就业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没必要有这样的规定。
趣味:无用之用关于有用无用,其实个人往往都会有个人的解读,“此之废物,彼之瑰宝”便是如此。很多人往往以一己之见而判断事物,是非常浅薄的;客观来讲,世上没有无用之物,社会之越进步便越能体现,如现在,垃圾可以发电,被人人唾骂的地沟油都可作为飞机染料;同样,社会之越进步便更该包容和多元,对有用与否的判断也该是越多面的。
有用与否是主观的,但“无用之用”却是客观存在,不能因为其作用之小而一概而论其无用。
作者:清谈就是说个够,爱思考,但也爱说道;敬请关注号weilaishiji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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