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其实并不是为所欲为,
有时候我们的承担要大于接受。
而我,
相信这句话。
在我很小的时候,
窝在窗下,
躲在阳光里,
读着三毛。
奇怪的很。
小时,读过很多书,
虽不是自夸,
我理解力很强,
古文、名著、甚至是史书、乃至杂谈,过目成诵。
可是现在记得的却寥寥。
今天,翻看之前的读书笔记,
读到三毛,
看到十三四岁的自己写的:
我喜欢她笔下的撒哈拉,爱她笔下的马德里,她的荷西我更是但遇此良人。
可是我却是不喜欢她的。
至此,
挑了下眉,
我以为我变了,
以为来,以为去,都是自以为。
马小玲说,缘分尽了,就该放手。
不然,对人,对鬼,都不好。
是恶鬼,就要收。是好鬼,
就要送他投胎转世为人。
(虽然怪力乱神,世人都比较忌讳。当然我也敬畏的,只是现在多了很多领悟,不再给自己找任何理由,沉沦过去,浸湿痛苦。虽然过程很艰辛,不过时间里的人和事,都可以原谅。我也可以原谅。)
完
耳西乌
写于2015年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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