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生活中,父亲的地位和母亲的地位同等重要。孩子在幼年时,和父亲的关系倒还不怎么亲密,父亲对孩子的影响也较晚才发生效果。我们已经说过,假如母亲不能把孩子的兴趣扩展到父亲身上,那么这种孩子在社会感觉的发展上,可能要遭遇到严重的障碍。
婚姻不美满的情境对孩子而言也是充满危机的,他的母亲可能觉得自己的力量不足以把父亲系在家庭里,因此希望完完全全地保护她的孩子。也许父母双方都会为他们私人的利益,而把孩子当作争执的焦点,他们也都希望孩子依附在自己身上,爱自己更甚于爱对方。如果孩子们发现了双亲之间的冲突,他们可能会很巧妙地引起父母的注意,于是父亲或母亲争着来宠爱他。在这种氛围下成长起来的儿童,是不可能训练出合作精神的。
况且儿童对婚姻和异性伴侣最初的概念,也多是从他们父母的婚姻中得来的。在不美满的婚姻下长大的儿童,除非他们最初的印象被纠正过来,否则他们的婚姻观都会很成问题。即使是在成年之后,他们也会觉得婚姻注定要成为不幸,会设法避开异性,要不然就认定他们对异性的追求不可能获得成功。
因此,婚姻不和谐的家庭,既不是社会生活的产品,也不能作为社会生活的准备。婚姻的意义是两个人共同结合以谋求相互间的幸福、他们孩子的幸福,以及社会的幸福。如果它在任何一方面失败了,就无法与生活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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