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七爷随笔 | 来源:发表于2018-10-09 23:55 被阅读0次

    写写狗吧。

    我不是很喜欢狗,尤其是别人养的,怕被咬。被狗咬了很麻烦,受点伤不怕,麻烦的是还要打狂犬疫苗,要是运气不好打了假疫苗,最后发病一命呜呼,想想就实在悲惨得紧。

    有次晨练,跑过路边一个小院,突然有只狗嚷嚷着冲出来追我。我头皮猛地一麻,不知道怎么办,步子下意识地快了一些。回头一看,狗倒是不大,半大的哈巴狗而已,却发现又从院子里跑出来另外两只哈巴狗,三只狗大呼小叫地一起追了过来。怎办?只能跑了。跑了几步,心想,这几只狗一直追,难道我就这么一直跑下去?突然想起看过一个视频,讲怎么对付狗的,说是用手里的包包之类的吓狗或许可以管用。于是我急停转身,拿着手里唯一的手机冲那几只狗作势一扔,那几只狗一看这架势,立即掉头跑回院子里了。

    小时候被村子里的狗咬过一口。一帮小孩逗一只不大的哈巴狗,结果把那狗给逗急了,开始四处咬人。我没来得及跑太远,后脚跟被咬了一口,隔着裤子,咬破点皮,所以也就没当回事。后来知道了狂犬病的厉害,有点后怕,想想当年能活下来也算是万幸了。

    我们那儿几乎家家都养看门狗,大多数是哈巴狗,不算太厉害,有客人来就叫上两句,通知下家里人有客人来了,或者客人走的时候叫上两句,算是说个拜拜。真正要是坏人来了,拿下这些狗让它们闭嘴都不是啥大问题。所以在农村里,家家养狗所起的作用主要还是心理上的,算是一种安慰剂。譬如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半夜,走在巷子里,要是没个狗,你都不知道对面过来的是人还是鬼。若是家家有狗,但凡有人在夜间经过,那狗叫声就会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大概率就知道不是啥小偷小摸之辈,反倒可以安稳睡觉了。

    上初中的时候,家里前后脚养了两只狗,大的黑毛,小的黄毛。黑毛取名阿黑,黄毛取名阿黄。从小阿黑不太爱咬人,见了生人不怎么叫,阿黄很厉害,三个月就开始见生人就咬。阿黄半岁的时候,阿黑已经开始被栓起来看门了。同时养两条成年的狗对农村的家庭来讲是个负担,所以老爸就把阿黄送给了本家叔叔。我上学会经过本家叔叔的家,所以还能经常看到阿黄。不过一个暑假过去之后,我再去看它,它居然不认识我了,把我当成生人使劲地叫,不管如何提示我的原主人身份,它都不当回事,这实在令人伤心。

    那时候,每天放学回家,我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从家门口的大榆树上解开阿黑的栓狗绳,拉着它在村子里跑上一圈。阿黑被整天拴在家门口,活动范围不到三米,跟我跑上一圈就相当于放风。那时候,阿黑每天盼望的,除了一顿饭之外,估计就是和我一起撒花了。

    转眼上了高中,我去了县城上学,每一两周会骑着自行车回家一趟。阿黑远远就知道我回来,兴奋地上蹿下跳。等到我到它身边,它就会用鼻子嗅着我的脚,脑袋在我腿边蹭来蹭去,一副撒娇卖萌的样子。我会蹲下身去,挠挠它的脖子,这时它会仰着脑袋,眼睛微闭,耳朵背后,尾巴轻摇,那神情自是非常享受。我若起身离开,它会像个小孩子般呜咽。

    夏日的午后,我会带着阿黑一路狂奔到村子附近没人的半山腰,解开它的拴狗绳,让它尽情地在田野里撒花。我则躺在草丛中,翘起二郎腿,一边听着随身听里边童安格的歌声,一边看着蓝天发呆。那微风习习,青草摇曳,白云悠悠,美妙的大自然令人陶醉。阿黑也很识趣,不会来打搅我。我不知它在干嘛,但一定不会跑很远。等到太阳西斜微风带来寒意,我会起身大喊一声“阿黑”,不出五秒,阿黑就会出现在我的身边。然后拴上狗绳,一起慢悠悠回家。

    有一次我带阿黑到村边的小溪旁,解开拴狗铁链,它四处撒花。突然,我看到阿黑停在一个地方,双腿前伸,一动不动。我跑过去一看阿黑盯着的原来是一坨新鲜的人屎。我心想,狗改不了吃屎,阿黑这是要吃屎啊!于是快步上前,想拉起狗绳把它拖走。阿黑见我过来,眼神中划过一丝狡黠,身子一倒,在那人屎上打起了滚儿。我内心猛然崩溃——阿黑的脑袋上、脖子上、铁链上全是屎啊!狗有比人强百倍的嗅觉,狗喜欢吃屎,大概是因为屎臭味,尤其是新鲜屎臭味对它们有一种非常独特的刺激。看到此状,我突然明白了,为啥每当我风尘仆仆地从学校到家,它一见到我就要嗅我的脚……

    某个午后,我从外面回家,阿黑没有作声,正纳闷,突然看到阿黑骑在另外一条狗的身上。这可惹恼了我,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在家门口行苟合之事。于是大声呵斥,阿黑见我生气,只好从那母狗身上下来,可它们的身体并没有分离,屁股对着屁股,阿黑往前,那母狗只能往后——原来阿黑的那话儿拔不出来了。阿黑是拴着的,母狗是外来的野狗。我坏了它们的好事,很怕那母狗咬我,于是找了根木棍想把它们分开,但仍然无济于事。僵持了五六分钟,它们终于分开了。那母狗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跑了,扭头狠狠地瞅了我一眼。我上前就把阿黑给踢到在地。阿黑没有任何反抗,站起来低着头,耷拉着耳朵,一副羞愧难当的表情。我又踢了一脚,阿黑又一次倒地,又站起来,又踢。一连踢倒三次,才算稍稍解了我心中怒火。后来我仔细研究了阿黑的〇〇。原来狗的两个〇〇紧贴着狗的〇〇,长在〇〇的中部。一旦插入母狗的〇〇,就可能连着〇〇一起进入,结果就会很难拔出来。就像传说中的灯泡和嘴,塞进去容易,拔出来难。

    阿黑是条善良温顺的狗,跟阿黄比起来,它不是一条称职的看家狗。阿黑不懂得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也不懂得不能轻易把自己的脖子交给别人,而阿黑特别喜欢别人挠它的脖子。我一个发小就很瞧不起阿黑,说你这狗怎么可能挡得了坏人?还示范给我看,果然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我发小就让阿黑把他当成了新的主人,就因为我发小给了它一口馒头并帮它挠了挠脖子上的痒痒。我发小没得说错,阿黑后来果然被坏人诱惑,最终送了命。

    大一寒假我回家,见不到阿黑。老爸说阿黑被人偷了。又过了很长时间,才知道在冬天最冷的时节,阿黑被同村一个哥们偷走吃了狗肉。老爸愤愤说道:“这帮孙子,连狗皮都没给留下来。”

    我并不是很喜欢狗,尤其是别人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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