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同事们聊起婚姻,同事说她认为现在的婚姻中女人一定要把住财政大权,因为女人本来在婚姻中就是弱者,所以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那财政大权就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手段。
她举例子说,如果夫妻两人40岁时离婚,男人在这个年龄正好是事业高峰,有钱有地位,比二十多岁的男人成熟稳重且阅历丰富,再婚一点没有问题,甚至可以找到年轻貌美的另一半。女人就不同了,40岁的女人已经人老珠黄,相比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没有任何优势,如果再没有经济实力,那后半生就没有出头之日了。
我是有点异议的,首先把女人当做婚姻中的弱者其实就是个伪命题。我同意说女人在婚姻中的付出比男人多,但我不同意女人是婚姻中的弱势一方。婚姻中的男女其实是平等的,没有强势或弱势的差异,有的可能是对家庭的责任感的强弱差异。无论男女,家庭责任感强的人会付出更多,而且一切都会为这个家庭考虑,但如果家庭责任感不强,那就只会为自己考虑,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
所以,女人把自己当作弱势一方没什么用处,最好还是想办法激发出男人的责任感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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