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起来,并不太理解《一千美元》到底要表达什么,就在网上翻了翻他/她人的评价,似乎没多少人发表自己的看法,但其中也有和我说所想一致的观点:在爱情和金钱面前,吉伦少爷选择了爱情。
一如既往地出人意料,欧·亨利在小说结尾才揭示这为什么要详细报告这一千美元花往何处?而吉伦少爷周围的人是否都对他产生了错误的印象,其实吉伦是个好人,不是律师口中的随意挥霍钱财的人。
文中也有对一千美元用途的描写,如下:
一个人可以用它置起一个幸福的家庭。
一个人可以用它把妻子送到南方,救活她的生命。
一千美元可以为一百个孩子买足他们在六月、七月和八月要喝的纯牛奶,至少能养活他们中间的五十个人。
也可以在一家较为高档的艺术画廊里,用这笔钱玩上半小时的菲罗牌。
也可以资助一个有抱负的孩子完成学业。
在拍卖会上,一幅柯罗的真迹就拍卖了这个数。
还可以把家搬到新罕布什尔州,在那里体面地过上两年。
也能够用它将麦迪逊广场租下一个晚上,假如你能找到听众的话,你可以就‘假定继承人’这门职业的不稳定性做个演讲。
每个人对这一笔钱财的处理都不一样,但也都会把它用在最能帮助自己的方面。
记得课堂上曾讨论过这个话题,"假如你有一百万,你会做什么?"
投资自己?做公益?为父母减轻负担?开个公司?旅行?吃遍全球?等等,这些都是课上每个人想要做的最多的事情。
这些都是如果,但相信每个人都会做对自己来说,最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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