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心理学的内容可以分为四个方面:认知;情绪、情感和意志;需要和动机;能力和人格。
01认知
也称认识,指人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按阶段分为:感性认识阶段(感觉、知觉)→由表及里、去粗取精的过程(思维、记忆)→理性认识。
02.需要
人的心理活动的内部推动力量,以欲望、要求的形式表现出来,它反映的是人体内部的一种不平衡状态。
03.动机
推动人从事某种活动,并朝向一定目标前进的内部动力。
需要和动机,都是推动人从事心理活动的内部动力。
04.情绪和情感
伴随认识和意志过程而产生的对外界事物的态度的体验。
05.意志
人的思维决策见之于行动的心理过程,表现了心理对行为的支配。
06.能力
顺利、有效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条件。
07.气质
它是心理活动动力特征的总和,即表现在心理活动的速度、强度和稳定性方面的人格特征。
08.性格
表现在人对事物的态度,以及与这种态度相适应的行为方式上的人格特征。
总之,每个人的心理过程都会表现出他个人的特点:需要、动机反映了他心理活动的动力;能力说明了他对某种活动的适宜性;气质和性格表现了他的人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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