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有雾,下午转晴了,跟妈妈、妹妹、外甥去公园溜一圈。
人很多,找了半天才把车停好。碰到路边有卖炸鸡柳的,这个是外甥的最爱,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好吃,反正每次看到就走不动了,必须买10块钱的。
吃完的下个动作,喝奶茶,这也是必要的流程。果然,外甥早已安排上了,去买奶茶吧。
靠墙的那边有坐的地方,吃着冰激凌喝着奶茶,突然看到奥特曼,那么远,一下子就看见了。
被拉着过去,原来是奥特曼之堡,主要卖汉堡,可以凭小票在里面玩,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
重点是到处摆放的奥特曼,外甥站那就不动了,一个个如数家珍,一个劲地问妈妈可不可以买,得知无法购买后,让妈妈拍照在网上买...
看了一遍又一遍,转了一圈又一圈,好不容易出去了,突然又被拉回去,说他饿了,一定要再进去吃汉堡。我们都知道他还想再看看奥特曼。
果然,点了他喜欢的汉堡+可乐+鸡米花+薯条,他又站在怪兽前面,一个一个指着,旁边有小朋友路过,还给人介绍...
我跟妹妹说,果果(外甥)看奥特曼,仿佛眼里有光,那么多奥特曼、那么多种变形、那么多怪兽,怎么记得那么熟。这便是热爱吧。
不光是奥特曼,恐龙也是,喜欢的故事也是。
而在我们这些大人眼中,很少能再看到眼里有光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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